保证并非民间借贷关系生效所必需,故无担保人的民间借贷在法律框架内生效,具有合法效力,且借款合同自款项交付之时便正式生效。
然而,财产自然人之间缔结的借款合同在出借方提供借款后合同即时生效。
对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言,满足以下三点方可宣告其有效:
第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需为真诚而明确;
第三,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应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在实践中,担保人通常可委派他人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但需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
若担保人基于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签字仪式,若所替之人确实得到了担保人的知情和许可,则必须确保获得其签发的全权代理委托书。
如若未经担保人认可擅自模仿担保人签字印章,此种行为将使原本的担保合同效力或待定,即即便在未经担保人同意确认下也无法对其实施法律约束力。
除此之外,从纯民事视角来看,无疑这代表着该担保人实际上并不存在。
伪造担保人签名,即是篡改证据的违法行为,依据篡改证据的目的及具体情节,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无担保人的个人民间借贷有效吗
在实际生活中,担保并非民间借贷行为得以生效所必需的条件。
因此,如若在无人担任担保人的情况下开展民间借贷行为,只要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便可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行为。
具体而言,这种借款合同自出借方将款项实际支付给借款人之时起即告成立。
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应在贷款人实际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之后才告成立。
此外,构成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实施者必须拥有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此种行为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并且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关于担保人方面,其确实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署担保协议,但此时需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若是因种种原因导致担保人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假如现实中的担保人明确知悉并同意由您替其签字,那么建议他出具一份正式的授权委托书。
在此强调,如果有人蓄意伪造担保人的签字或指纹,那么这份担保合同只能被归类为效力待定,未经担保人事后确认则对担保人无约束力。
另一方面,倘若仅是从纯粹的民事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那么实际上等于说那个所谓的担保人根本就不存在。
换言之,若出现伪造签名或者指纹的情形,根据其造假行为的目的及情节轻重,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担保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其交付之日起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但需充分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首先,作为双方行为人必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他们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务必真实,同时不得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实践操作中,担保人可以委派他人代表自身签署相关文书,但前提是必需取得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若有人在没有经过担保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模仿其签字,那么这份所谓的担保合同很可能变得效力存疑,甚者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欺诈罪名。更为严重的是,故意伪造担保人签名属于违法行为,将会依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即代表担保人并未真正参与到本次协议签订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