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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注销后银行卡还能用吗
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
《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二、户口注销后名下的债务如何办
若当事人的户籍遭注销,即便银行可以证实他与注销身份者实为同一主体,当事人仍有义务清偿对银行所拖欠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位公民均应在常年居留之地办理常住人口登记手续,每位公民仅能在一处落户成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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