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哪些

在我们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部分特殊情形下的罪犯是不受死刑惩处的:

第一种情形,即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未满18岁的青少年;

其次是在被定罪量刑之际正处于妊娠期的女性罪犯;

最后,已经年满75周岁且没有特别残忍手段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也享受同样的待遇,但是并非所有年龄段和情况均能得到免死。

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死刑仅仅适用于那些所犯下的罪行极为严重且无可饶恕的犯罪分子。

关于那些应该被判定为死刑的罪犯,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案件,都可以考虑采纳判处死刑并附带两年缓冲期执行这一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经过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个案外,其他的死刑案件都需要上报至该法院进行复核批准。

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利进行判决或直接进行批准。

具体来说,死刑具有如下几个突出的特性:

其一在于惩罚性,旨在通过严苛的处罚手段来制裁罪犯的重罪罪行;

其二是具有强烈的威慑力,试图通过高强度的刑罚威慑潜在的犯罪嫌疑人

其三是包含了安抚性,希望通过定罪量刑来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不满情绪;

最后,则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实行的不同死刑,以确保刑罚能够发挥其最佳效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5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发布2010年度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非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均判缓期二年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1、犯罪分子被判处数罪并罚的。2、犯罪犯罪对自己的罪行不认罪的。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4、犯罪分子被判处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签合同主体不适合包括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权代理、公司内部机构或分支机构、无行为能力人等缺乏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也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但这些情况较易识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主体符合普通的民事主体资格,仅仅在特定交易中属于不适格主体时,带来的法律风险就更具有隐蔽性,普通经营者难以准确识别。合同主体不适合怎么处理
1、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将影响合同效力。这种情况并非只存在买卖合同,如技术秘密许可合同,许可方并非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人,甚至是许可方侵权获得的技术秘密,带来的法律风险危害不容忽视。一些市场主体利用无权处分,将自己能够控制的合同标的以非权利人名义签订合同予以处置,一旦感觉交易对自己不利,就主张合同无效,阻止交易进行。而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只能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损害十分严重。
2、不具有法定的资格。法律规定一些商业活动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适格。这类关于法定资格的规定,常见于一些部门法规,建筑、医药等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往往有此类限制性规定。若因不符合法定资格将导致合同无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损害通常难以预计。
3、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若对方恶意利用这种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同亲面临法律风险。如众所周知在经济交往中为提高自己履约能力的可信度,常常采用提供担保的方式,《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以这样的主体提供担保实质上并没有任何担保效果。
4、合同义务部分为第三人才能履行。这种主体不适格更为隐蔽,合同主体并非不符合合同所有内容,而是合同部分内容必须特定第三人才能完成,这样会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效力待定。这种情况需要认真理解合同内容才能够准确识别。常出现在与集团公司合作,为交易方便将若干个公司共同履行的义务纳。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就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得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中若性质非常严重的,例如直接的情况,是会判处死刑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判处死缓的。抢劫的行为,无论抢劫金额的大小,都是属于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侵权适用情况包括了什么
1、在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下,就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且将更换了商标的商品有重新投入到市场中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就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一、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得八种情节之
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中若性质非常严重的,例如直接的情况,是会判处死刑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判处死缓的。抢劫的行为,无论抢劫金额的大小,都是属于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死刑不能短期内废除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作为典型的侵犯身体健康、生命权的犯罪,将仍然适用死刑,以发挥其刑罚威慑力。那么,故意伤害罪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适用死刑?我国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样的内容,并不能解读具体的标准。结合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才能适用死刑,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可被认为“特别残忍手段”,达到适用死刑的临界:
1、长时间暴力伤害折磨,致死人命的;
2、在被害人丧失抵抗、逃跑能力后,仍然故意伤害其特定功能器官的,如割断脚筋、手腕、割人耳鼻等;
3、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特定功能器官,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比如挖眼睛、反复伤害击穿耳膜、多次锯割官、女性等;
4、 以特定器具多次反复伤害被害人,造成不能恢复的严重功能性残疾的;
5、以火烧、毒药、爆炸、驾驶车辆等危险方式实施伤害,致死人命的;……其中的“严重残疾”,一般理解为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确定,或按照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以1996年《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其中的1-6级。
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死刑不能短期内废除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作为典型的侵犯身体健康、生命权的犯罪,将仍然适用死刑,以发挥其刑罚威慑力。那么,故意伤害罪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适用死刑?我国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样的内容,并不能解读具体的标准。结合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才能适用死刑,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可被认为“特别残忍手段”,达到适用死刑的临界:
1、长时间暴力伤害折磨,致死人命的;
2、在被害人丧失抵抗、逃跑能力后,仍然故意伤害其特定功能器官的,如割断脚筋、手腕、割人耳鼻等;
3、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特定功能器官,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比如挖眼睛、反复伤害击穿耳膜、多次锯割官、女性等;
4、 以特定器具多次反复伤害被害人,造成不能恢复的严重功能性残疾的;
5、以火烧、毒药、爆炸、驾驶车辆等危险方式实施伤害,致死人命的;……其中的“严重残疾”,一般理解为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确定,或按照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以1996年《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其中的1-6级。
侵权法中过错推定原则适用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原则简介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从另一角度说,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折叠适用规则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折叠适用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折叠编辑本段适用范围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部分特殊侵权行为案件的归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从一重罪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不适用数罪并罚的一般有如下情况:
1、继续犯。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2、 想像竞合犯。想像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犯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情况。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处断,而不以数罪并罚。
3、 法条竞合。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4、连续犯。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状态。如连续实施数个行为。《刑法》第89条第1 款中的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就是指连续犯。
5、牵连犯。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6、 吸收犯。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评价的意义,仅按吸收之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可见,吸收犯是实质上的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
7、选择性罪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什么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其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的统
一)还是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被判的刑罚上限规定为3年有期徒刑是比较合适的。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抢劫等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二、缓刑应该如何适用
(一)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
(二)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三)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四)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缓刑适用的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死刑辩护 >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