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要看保险合同里的约定的,法律是很少介入的。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一般不会超过保险合同的约定的,通常会全额赔偿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什么
医疗费用赔偿额度,特指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每个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对于其就医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所负责赔付的最大数额。
当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有任何过失责任时,其中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额度通常设定为11,000元人民币;
而对于无责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赔偿则一般限制在1,000元内;
至于无责带来的财产损失部分,在此种情况下,赔偿限额设定为100元人民币。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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