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闯红灯去哪处理
闯红灯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去处理,一般都是到违法行为所在地或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处理。
如果机动车闯红灯,那么需要在接到违法信息通知后,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违法行为地的车辆管理所处理。
如果机动车闯红灯时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在异地的,且已经返回机动车登记地的,那么在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后,也是可以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闯红灯去哪处理
当机动车驾驶员触犯了闯红灯的交通规则时,他们需前往车辆管理所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这通常是在违章行为发生所在地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进行。
倘若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了闯红灯规定,在接收到相关的违规信息通知之后,驾驶员必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执照以及个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违章行为发生地点所属的车辆管理所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机动车在其他城市闯红灯并且驾驶员已经回到机动车注册登记地,他们仍然有资格在返回机动车注册登记地后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当驾驶者违规越过交通信号灯时,有必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违章处理,通常处理地点会设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若机动车不幸违反了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那么在接收到违法信息通知之后,驾驶员应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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