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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后仍需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后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驾坐牢还用赔偿吗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之间存在区别。
因此,在承担刑事责任后,责任人仍须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民事赔偿。
此外,倘若由此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发生,那么当事人还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