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抱养小孩怎样办理收养证
具体手续是:
一、申请。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审查。
主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
三、登记,发给《收养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私自抱养小孩会坐牢吗
在通常情况下,私自收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不涉及到坐牢的风险。
然而,假如该名被私自收养的儿童是通过非法贩卖等不法手段取得,且已触犯刑法规定,那么相关责任人便需要接受依法制裁,包括可能面临监禁刑罚。
此外,若未经法定程序登记即进行收养手续,即使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无法按法律规定认定其有效性;
这无疑属于不合法的收养行为。
因此,为了确保收养关系的合规性和稳定性,建议社会大众在进行收养事宜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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