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结婚是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该笔借款是用于了夫妻的共同生活的。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借钱结婚是骗婚吗
在法律层面,将借钱结婚视为骗婚并不恰当。
骗婚实则是指利用缔结婚姻之名进行欺诈行为,具体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得对方财产累积达到一定规模,已然触犯刑法的行为。
一旦夫妇之间就借钱结婚而导致的债务负担产生纠纷,可以先尝试进行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若协商破裂,还可诉诸法院寻求裁决。
在实践中,我们常常会发现有些婚前个人(如借贷、贸易等)可能已经背负了债务,并且这些债务甚至会在结婚之后继续存在。
在此类情境之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前个人负债应由个人自行偿还,另一半原则上不负有与之分担的义务。
然而,当婚前所负债务在婚后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时,提前承担个人债务的一方则有权要求另一半共同分摊此债务。
以下是婚前个人债务在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些常见情形:
1.婚前购买的财产在婚后转为夫妻共有的,为购买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也将随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婚前某人借款购房,而婚后这套房子变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那么这项借款自然也就转化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2.婚前某一方曾负有债务,但直到婚后这笔款项才用于家庭生活开销;
3.婚前另一方所负债务源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然而经营所得却用于维持家庭收支平衡;
4.婚前因履行法定义务而欠债,比如承担赡养年迈父母、照顾未成年子女和支持配偶的责任等;
5.以及其他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