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定犯有盗窃罪之后,若最终获得缓刑判决,其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判处缓刑的案犯务必遵守特定的规定,例如严格遵循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必须积极服从监督机构的管理与指引;同时,他们还需按照考察机关的明确要求,向对方报告自身行为活动的详细状况;此外,在缓刑期间,还应严格按照考察机关制定的会客规定进行社交活动;最后,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迁居他处,也须事先征得考察机关的批准。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不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任何情形,那么当缓刑考验期满时,原判的刑罚将自动失效,并且将此结果公之于众,以示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获缓刑判决的盗窃罪犯需遵法律、行政规定,服从监督,定期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迁居需获考察机关批准。考验期内无刑法七十七条情形,期满原判刑罚即失效,并公开宣告,彰显公正。
二、盗窃罪被判三年以上的能否取保
若罪犯因犯有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及以上刑期,但在实践过程中证明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即致使公安机关无法保障公共安全或社会利益免遭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例如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他人和社会构成威胁;
或者该犯罪分子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同时又正在哺乳期或妊娠中的妇女,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盗窃罪被判2年半刑怎么办
若由于盗窃罪名而遭受了两年半的刑罚制裁,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该判决究竟是否已然生效。倘若判决尚未正式生效,那么被告方将有权利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提出上诉,以期获得更为公正且对其有利的判决结果。然而,若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在服刑期间,被告应当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到改造之中,以期能够获得减刑的机会。与此同时,被告的家人也可以考虑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以及精神上的鼓舞。假如被告认为判决在某些方面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或者量刑过重等问题,他们可以在服刑过程中通过申诉的方式来寻求法律救济,但是申诉并不影响原判的执行。总而言之,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们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合法、合理的应对策略。
获缓刑判决的盗窃罪犯需遵法律、行政规定,服从监督,定期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迁居需获考察机关批准。考验期内无刑法七十七条情形,期满原判刑罚即失效,并公开宣告,彰显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