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应注意哪些
为了更好地理解与处理合同诈骗罪,我们需要明确该罪行的定义及其特征。合同诈骗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动机,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实施的欺骗行为,从而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这些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非法占有的意图,这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行为人在一开始是否就缺乏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或者他们是否将所获得的财物用于非法活动、肆意挥霍等,都是我们进行判断的重要参考因素。其次,我们需要准确地识别出诈骗的手法,例如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诱导对方签订合同等等。最后,我们还需注意区分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对于那些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况,我们不能轻易地将其判定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明确合同诈骗罪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执行中欺骗获财。处理时,关键在于识别非法占有意图、诈骗手法,并区分罪与非罪,如因客观原因未履约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不轻易定罪。
二、合同诈骗罪是由什么要件构成的
本罪所涉复杂客体乃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严肃管理秩序与公众及私人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关联性。
其犯罪对象,也明确无误地指向了公众及私人的财物范畴。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客观展示,主要表现为在合同订立及履行期间,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刻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欺骗合同相对方取得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
关于本罪的主体条件,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个人抑或是集合的法律组织,都有可能成为本罪行的实施者。
个体犯罪者通常具备一般的刑事责任能力,而法人犯罪则需满足特定的条件。
至于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则明确指向了行为人主观上对于非法占有所涉及的对方财物表现出的刻意追求。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倘若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之案情未能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处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策略:首先,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在该过程中,您需详细阐述您所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具体原因与法律依据,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以支持您的观点。其次,若经过复议后的结果仍然未能令您满意,那么您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将会对公安机关的决定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如若发现其确有不当之处,他们将责成公安机关对您所举报的事件予以立案侦查。此外,如果您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您亦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然而,这种方式需要您准备的证据具有强有力的说服力,足以证明涉案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总而言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明确合同诈骗罪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执行中欺骗获财。处理时,关键在于识别非法占有意图、诈骗手法,并区分罪与非罪,如因客观原因未履约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不轻易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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