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主要针对那些没有被正式逮捕但又需要改变强制措施(如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避免他们逃跑或妨碍后续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向嫌疑人家属提出要求或者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嫌疑犯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种方式既能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也能保护嫌疑犯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嫌疑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如果嫌疑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再次,如果嫌疑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同样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理阶段,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结束,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中保障措施,适用于未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者,防其逃逸或干扰侦查。司法机关可要求家属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且不危害社会。此举既利司法程序顺畅,也护嫌疑人权益。
二、取保候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便可以实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自适用附加刑的;
(2)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若通过获取担保似乎无法引发社会风险的;
(3)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怀孕期间或正在哺育自身新生儿的女性,上述人员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形成重大威胁的;
以及(4)当羁押期限已到期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时,需要通过获取保释来继续办理此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具备什么条件是什么
在实际应用中,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条件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行为,这折射出该类型的犯罪行为性质较为轻微,其应受之刑罚预期也不会过于严重;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事例,若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且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则可以依法适用此项制度。举例来说,假如犯罪嫌疑人在平时就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且没有再次触犯法律的潜在风险,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最后,当事例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由相关司法机构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后作出。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中保障措施,适用于未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者,防其逃逸或干扰侦查。司法机关可要求家属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且不危害社会。此举既利司法程序顺畅,也护嫌疑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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