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要去哪里签字
解除取保候审程序通常需由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签署确认。通常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在于案件状况出现了显著改变,抑或是被取保候审者的条件已经不满足于继续进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会在对案情进行深入审查之后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决策,并向被取保候审者发出通知书,要求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确认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签署确认。原因多为案情变化或取保条件不符。经深入审查后,相关部门将决定是否解除,并向被取保人发通知,要求其办理手续并签署确认文件,以正式终止取保候审程序。
二、解除取保候审后的案件怎么办理
当司法系统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时,检察院在执行这一程序之后,对涉及该案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并未因此而中止,反而继续进行。
如果该案件经审查移送至检察院,鉴于收集的证据可能不够充分,检察院有权退回公安部门进行补充调查,但若经检查确定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检察院享有权力决定不予起诉。
而在确认证据充足并且事实明了的情况下,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它为相关机构获准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留提供了操作空间。
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嫌疑犯,如若观察到他们罹患严重疾病或者身怀六甲,以及处于哺乳期教导婴孩的女性,或者其犯罪行为相对较轻者,皆可采取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后还需要什么手续
在经过取保候审程序之后,被取保候审者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构核准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范围等。在此期间,此起事例仍然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针对这一情形,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务必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及出庭应讯。公安机关将会持续对此案展开深入侦查工作,并在侦查任务结束后,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环节。若监察机构审查后决定有必要提起诉讼,便会向相应的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此全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可能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活动,提供相关的证据与资料。倘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负责办理该案的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
解除取保候审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签署确认。原因多为案情变化或取保条件不符。经深入审查后,相关部门将决定是否解除,并向被取保人发通知,要求其办理手续并签署确认文件,以正式终止取保候审程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