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面有哪些程序
在取保候审之后,相关流程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该案的调查工作将持续进行。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负责侦查的机构将会进一步搜集证据,以期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
其次,待案件的侦查阶段结束之后,将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若经评估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倘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那么他们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如果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那么法院将会接受此案并展开审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后,流程包括定期向警方报到,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不得接触受害人等。同时,需配合案件调查,如传唤时及时到场。案件审理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二、取保候审后继续侦查都查什么
公安机关所采取之持续调查措施,乃是在先前侦查阶段的成果之上,进一步细致地搜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罪证。
至于人民法院方面,若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后认定主要案情不清、证据匮乏,则可依法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之宗旨在于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具体来说,即以原有侦查工作为基础,针对前期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开展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挂网逃吗
普遍而言,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制度允许之后,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并不会造成网络通缉现象。取保候审乃是法律系统所推行的一项重要刑罚执行机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须严格遵循各项相关规定,随时听从司法机构的传唤以至出庭。然而,如果身处取保候审期间之人违反了这些条例,诸如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在接到传票之际未能及时出堂受审等等行为,进而影响到了司法流程的正常运行,可能会导致他们失去取保候审的资格,转而实施更为严重的强制性措施——人民逮捕。在此类情形下,若当事人无法联系到,有机会面临被列入网上通缉名单的风险。因此,只要严格按照取保候审的规定行事,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避免遭遇此类困扰。
取保候审后,流程包括定期向警方报到,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不得接触受害人等。同时,需配合案件调查,如传唤时及时到场。案件审理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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