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事宜,家属可向办理相关案件的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申请。操作过程中,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详细阐述实施这一措施的正当合理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生育子女、且处于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其他需要考虑到的因素如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的条件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家属可就取保候审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需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等部门递交,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申请中应明确合理理由,如嫌疑人重病自理难、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形,及证明取保候审无重大社会危害性,确保申请全面详尽。
二、取保候审什么阶段可以申请
1.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的任意时间段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被准予取保候审:
一方面,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以灵活采用附加刑的罪行;
另一方面,他们所犯下的可能会涉及到有期徒刑的罪行,且这类取保候审举措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再者,其身体状况不佳需待治疗的情况;
最后,倘若羁押期已经过期,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亦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取保候审这项裁决将由公安机关执行实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暂扣款最新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暂扣款项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暂扣款项须依据合法合规的程序以及清晰明确的事由而作出。其次,一般而言,必须要有充足可靠的证据证明该笔款项与其所涉及的事例具有紧密的联系性,并且在实施暂扣这一措施之前,还需满足法定的条件约束。再次,关于暂扣款项的保管工作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证。最后,待事例调查完毕之后,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暂时扣押款项的最终处置方式。倘若经过深入细致的查证,发现暂扣款项与事例并无直接关联,那么应当立即解除暂扣措施,将款项归还给相关当事人。反之,若证实暂扣款项与事例确实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关联,则可能会被视为违法所得而予以追缴,或者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用于指控犯罪行为。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在执行暂扣款项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家属可就取保候审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需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等部门递交,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申请中应明确合理理由,如嫌疑人重病自理难、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形,及证明取保候审无重大社会危害性,确保申请全面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