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肇事逃逸我的车要扣留吗
在此种情况下,如何决定是否将您的汽车予以扣押还需依据精确的事故具体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往往而言,若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过程中需要对车辆进行细致的检查与评估,那么您的车辆有极大的可能性会被临时扣押以便于后续的工作进展。
此外,当警方认定您的车辆对于追溯事故责任归属以及明确事故成因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性时,其亦有可能采取扣押措施。
然而,倘若事故状况明朗且您的车辆并不涉及到任何需要进一步检验或鉴定的事项,则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扣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在决定是否扣押汽车时,需细致分析事故具体情况。若事故处理需对车辆进行详尽检查与评估,车辆有较高可能性被临时扣押,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因此,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对方肇事逃逸我方应如何处,怎么规定的?
由于对方发生了肇事逃逸这一行为,对于我们这边来说,最好的做法就是立刻报警进行处理。
在警察着手调查并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相关驾驶人员之后,会在十天之内出具一份详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这份认定书所作出的事故责任划分,如果认为是由肇事逃逸的那辆车负有主要责任,那么就应当由该汽车的所有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代为垫付受害者所需的医疗费用。
在垫付了相应款项且完成追讨程序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将保留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进一步诉讼追责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方肇事逃逸后又返回该怎么判
对于肇事逃离现场后再返回事发现场的情况,其判决结果将会依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首要的是要看这次事故所引发的后果,这包括人员伤亡的严重程度以及财产损失的规模等等。倘若这个事件导致了人数众多的人受伤甚至死亡,亦或是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害,而且肇事者在这场事故中承担着主要责任乃至全责,那么他之前的逃逸行为无疑将加剧法律对此类行径的惩罚力度。不过,尽管有返回现场的情节存在,但是在量刑过程中,这或许可以被视为一个酌情减轻处罚的参考因素。然而,无论如何,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对道路交通法规的严重违反。在实际的量刑环节,法院会全面权衡肇事者返回现场的主动程度、返回之后的行为表现以及他们对事例调查和处理工作的配合程度等多个方面。总而言之,这类事例的判决结果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在决定是否扣押汽车时,需细致分析事故具体情况。若事故处理需对车辆进行详尽检查与评估,车辆有较高可能性被临时扣押,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因此,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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