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拘留人会通知家人吗
派出所拘留人员时需履行通知家人义务。依照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向受处罚者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且必须当面交与被处罚者;如遇无法当面向受处罚者宣告的情况,应当于两日之内将决定书送达给被处罚者。若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则务必及时通知被处罚者的亲属。此举旨在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同时也符合程序正当性的法律要求。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无法通知到家属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情形,可以例外。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方式及时间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变化,但总体而言,都应该做到及时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派出所拘留时,依《治安管理处罚法》需通知家人。除非特定情况如无法通知或涉密案件,均应即时告知家属处罚决定,以维护被拘留者权益,保障程序正当。通知方式视情而定,但核心在于及时。
二、派出所拘留一个人最多几天
首先,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至少一个自然日,然而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合并处罚,但总计不可以超出二十个自然日;
其次,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也是一个自然日,而最长的限制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
最后,对于司法拘留而言,其最短期限依然是一个自然日,但最长的期限却可以达到十五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被拘留者应先由法院交付公安部门予以看守。
如果当事人对拘留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与此同时,在拘留期间,法院亦有权做出提前解除拘留或者到期释放被拘留者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派出所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在派出所拘留期间,家属能否获准前来探访往往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的情况下,若被处罚人所遭受的拘留属于行政性质,那么家属便可依照预定的时间与流程前去探访。然而,如果该拘留行为属于刑事类别,家属通常无法前往探望,这是因为刑事拘留是一项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可能会引发刑事诉讼。在此类情况下,由于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为了避免出现了干扰办案、违反保密原则以及诱发串供等不良后果,因此鲜有可能允许家属现场进行探访。但是,家属仍然可以通过聘请律师的方式,以获取关于嫌疑人的最新信息,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至于具体的探访事宜,则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来加以明确。
派出所拘留时,依《治安管理处罚法》需通知家人。除非特定情况如无法通知或涉密案件,均应即时告知家属处罚决定,以维护被拘留者权益,保障程序正当。通知方式视情而定,但核心在于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