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算骗贷款
诈骗贷款,通常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非法手段,利用欺诈行径来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这其中涉及到较为多样和复杂的手段,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捏造虚假信息,如虚构合规的投资项目或资金来源等;
其次,采用伪造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再次,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财务报表、税务凭证等;
最后,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在抵押物价值之外进行重复担保等。举个例子来说,某位人士可能会伪造一份金额巨大的采购合同,并以此为依据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然而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样的采购交易,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诈骗贷款系指个人/组织利用非法欺诈手段从银行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手段多样,包括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伪造经济合同、使用假财务报表及税务凭证、以及虚假或重复抵押物担保等。例如,伪造高额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实际无交易,即构成诈骗贷款。
二、什么情况算失信被执行人
当出现以下情況時,即可以判定为失信被執行人:
在具备履行賠償義務的實力卻拒絕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確定的責任;
以虛構線索、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干擾或抵制法院的執行程序;
通過制造假的證據、寫假証言或利用隱蔽、轉移資產等方式來逃避法院的追討;
或是違反了應向法院提交財產報告的制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什么情况算敲诈勒索什么样的才叫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具体而言,该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素:第一,行为人须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第二,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需通过实际的威胁或者恐吓行为,使得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第三,在受害者因恐惧而被迫做出财产处分后,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相关财物;最后,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必须是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以揭露受害者隐私、破坏其声誉等方式进行威胁,进而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债务关系,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威胁手段来追讨债务,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敲诈勒索罪。
诈骗贷款系指个人/组织利用非法欺诈手段从银行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手段多样,包括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伪造经济合同、使用假财务报表及税务凭证、以及虚假或重复抵押物担保等。例如,伪造高额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实际无交易,即构成诈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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