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法拘禁行为并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予以处置。通常状况下,虽然该类违法行为并没有触及刑法规定的刑事立案门槛,但是其仍然具备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涉案人员施以适当的治安处罚措施,例如发出警告、处以罚款或实施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非法拘禁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此违法行为虽未达刑事门槛,但具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将视情况对涉案者采取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措施。
二、非法拘禁不严重是否会判刑
若非法拘禁未达严重程度,仍有可能需面临刑事指控,具体还须基于其是否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犯罪进行判定,进一步而言,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非法拘禁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案犯将面临法律制裁,需接受相应审判程序。
其中,以下六种情况可作为判断依据:
1、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长达24小时或以上者;
2、对同一对象发起三次及以上的非法拘禁行动;
或者在某一时刻对三名及以上之人实施了非法拘禁;
3、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同时采取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手段;
4、由于非法拘禁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如残疾、死亡或神经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等;
5、为了追讨债务、催款等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在具备上述行为特征之一者;
6、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对本应属于无辜的公民进行非法拘禁之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不到一天怎么判
非法拘禁行为所涉及的刑事认定与量刑标准,并不仅仅是根据被拘禁的时长来进行判断。即便是短短不到一天的非法拘禁期,但如果出现了殴打、侮辱他人等恶劣情节,或者涉及到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以职务之便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情况,都应该按照刑事事例的标准进行立案审理和追究其刑事责任。倘若情节相对较轻,并未对受害者产生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那么在量刑上也将适度从轻处理。具体的判定结果会综合考量包括犯罪人的作案动机、采用的方法、对于社会的危害以及是否主动自首、悔过等多方面因素。反之如果仅为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不足一日,并且没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很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但即便如此,犯罪嫌疑人仍需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非法拘禁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此违法行为虽未达刑事门槛,但具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将视情况对涉案者采取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