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贷款罪的标准是多少
“骗取贷款罪”乃以不正当之欺瞒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贷款,从而给相关金融机构带来重大损害及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此种犯罪行为的立案依据通常涵盖如下情境:
1.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2.尽管未能达到前述金额标准,但屡次以欺诈手段获取贷款者;
3.以及其他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取贷款罪"指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立案依据包括:骗取贷款数额巨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多次骗贷及其他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利益情形。
二、骗取贷款罪构成既遂如何判
对于那些被确认为构成实施了诈欺贷款罪的行为人来说,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优先判处他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而若为单位违反该罪行,则须对单位进行惩罚性罚款,并且还应对单位中负有直接责任的诸如经理、主管等高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实际执行者,依凭个人犯罪条款进行相应惩治。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骗取贷款罪四种情形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诠释,以下为骗取贷款罪常见的四种犯罪情形:第一,编造并虚构引入资本金、项目投资等所谓“真实”却又本不存在的理由,以此方式企图蒙蔽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贷款;第二,利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如伪造交易合同等,试图误导金融机构对其产生错误认识;第三,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以期达到欺诈目的;第四,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越抵押物价值进行多次担保,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骗取贷款罪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际实施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例的裁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进行严谨分析与判断。
"骗取贷款罪"指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立案依据包括:骗取贷款数额巨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多次骗贷及其他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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