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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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旨在规范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成立要件才能生效。首先,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法进行,并且各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合同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例如签字、盖章等。 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而出借人则需要按照约定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民法典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借款合同之成立以及其效力所必备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借款合同得以成立,需满足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并形成合意那么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这个合意即是指出借方与借款人对于借款的金额、用途、利息之计算方式以及还款期限等关键性条款均能达成共同理解并且确认无疑。除此之外,合同还必须贯穿要约以及承诺这两个阶段。而在借款合同生效方面,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有任何欺诈、威胁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发生;

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成立需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生效则要求当事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反公共利益,并满足法定形式要件。此外,合同需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利率和费用合法,签署真实有效。

二、民法典借贷关系是否包括担保人

借款契约乃由出借者与借款人士所缔结之法律关系,若存在第三方担保者,该借贷行为并不囊括担保之人,唯担保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作用。

设定担保物权时,必须遵循本法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不仅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具有直接担保效力的合同,同时也包含其他具有间接担保功能的合同。

对于担保合同,它本质上是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因违法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将失效,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当担保合同经鉴定为无效之后,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债权人在其中负有过失的,应依他们各自的偏差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办法:

1.若对方有归还欠款的真诚意愿,然而当前暂时无力偿付全部款项或者只能分阶段支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适当并且合理的期限予以延期还款或者分批付款;

2.如果对方的确有还款的诚意,但因为某种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偿还,鉴于诉讼时效期的限制,应尽快安排起诉事宜以保障自身权益;

3.如果对方没有归还欠款的诚意,但却拥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此时建议采用适当的手段施加压力,迫使其偿还。

倘若用非诉讼手段无法达到追缴欠款的效果,那么就应该立即采取诉讼措施并考虑进行诉讼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民法典借贷合同规定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其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该法案明确指出借款合同应以书面方式订立为原则,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特定借款关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另行处理。

第二,借款的利息不得事先从本金中扣除。

如果存在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形,则应当根据实际借款金额进行还款并计算相应的利息。

第三,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以及偿还借款。

若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尚未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在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应当在归还借款的同时支付利息;而在借款期间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应当在每一个年度结束后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足一年的,也应当在归还借款的同时支付利息。

最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暂停发放借款、提前回收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成立需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生效则要求当事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反公共利益,并满足法定形式要件。此外,合同需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利率和费用合法,签署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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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借钱的时候,都是需要签订借贷合同的,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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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成立和让民间借贷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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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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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合同成立与合同无效有关系吗,他的成立于不成立,有效和无效有区别吗,高人分析一下
[律师回复] 你所说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无效谈不到关系,只能说合同成立与否和合同有效与否有关系,
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尽管当事人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但不等于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因为此时当事人开始着手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协商时,必须尽到善意、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义务,必须依交易惯例办事,这些义务在理论上称为附随义务或称先合同义务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此外,当事人的缔约关系已消灭,因为此时合同已成立,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义务已完成。
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从不成立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断出不成立合同形成的原因有三种: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三)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尽管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都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但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很显然,不成立合同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无效标志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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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能不能成立借款合同成立与否?
[律师回复] 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3.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法官观点 在真正标准的借款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订立了书面合同并且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因此借贷纠纷的审理并不困难。但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往往并未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而只是由借款方出具了一张借条。那么仅凭这张借条,能否认定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已经成立呢?这是当前的很多同志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所最感困惑的问题。实践中,各种借条的情况实际上很复杂。在借贷关系中,借贷的金额有大有小,少则几百块钱,多则上万元、十万元、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前提下,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先应当查明出借人是否履行了出借义务,这是审理此类案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按照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应当由出借人自己来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那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就难以认定。在实践中,有些借条写得有点像借款合同,有的借条又写得像是履行出借义务的凭证,例如在借条中载明“我今收到某某某交来人民币现金五百万元”或者“我借到某某交来的现金五百万”等诸如此类的内容。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判定该借条能否作为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的依据呢?现提出以下几个意见以供参考。 第一,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对于这类小额借贷关系,不需要设定较高的证明标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证明标准,在实践中确实难以解决许多问题。因为,借条毕竟是一种由借款人本人书写或签署的书面证据,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看,借条的证明力是比较高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可借条的证明力。 第二,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借条有涂改甚至有补充的内容,并且存在墨迹不大一致或者签名字迹不大相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第三,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此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单凭一张借条就认定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风险。虽然借条有可能确实是借款人所写,但是并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可能。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所借款项为几百万上千万的大额资金,都会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付。因为,从银行转账有相应的转账凭证和后台记录,这种交付资金的方式相对比较安全,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人通过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是更符合常理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常常会遇到在借贷关系中进行大额现金交付的情况。从实践经验来看,这种付款方式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并不科学。另外,从导向上说,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不利于金融管理。在这类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应当举出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否则其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这种认定办法能够促使出借人注意借贷行为规范化,进而在整个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借贷秩序。当然,这种认定办法有可能会伤害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借条所证明的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实际成立的可能。但是全面地来看,如果当事人从事正当经营,这种情况是极少的。如果当事人进行毒品交易、人口贩卖或者其他不正当交易,最后将其体现为民间借贷的形式,那么显然不能予以支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官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对借条证明力问题的思考,如果借款金额较大,一定要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不能单靠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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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发生借贷,去哪里立案
借贷纠纷案件提起诉讼,一般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若涉及银行转账,银行所在地可视作合同履行地。合同中有明确、合法的协议管辖约定,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或原告住所地等,且符合司法等级管理规定的,该约定有效。若约定合同签订地,需明确标注具体地点,否则视为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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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与法律规范
[律师回复]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1.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2.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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