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一直不处理交警也不管怎么办
若不幸遭遇了肇事后逃逸却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且交警方面似表现出不积极作为之迹象,那么在遭受此种情况之际,您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举报。当然,此情此景或许源于案件本身所具备的复杂性或存在着某些未能预料到的影响因素而导致处理进程受到延迟。
然而,交警部门应当承担起其应有职责,对肇事逃逸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若遭遇肇事逃逸未获妥善处理,且交警反应不积极,应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尽管处理延迟可能源于案件复杂或未知因素,但您的权益不应被忽视。请积极采取行动,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二、肇事逃逸一定拘留吗
在涉及肇事逃逸的案件中,尽管公安部门通常会采取拘留的手段以对其加以惩戒,然而这并非必然程序,实际处置方式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即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行为人为规避法律责任之追究,选择驾驶涉案车辆或遗弃所驾车辆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三、肇事逃逸一定是全责吗
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绝对。尽管肇事逃逸行为无疑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然而在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时,逃逸方也未必必定会被划归全部责任。责任的分配需要全面而深入地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双方驾驶员的行车状况、过失程度以及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等等。交警部门将依据现场勘验和证据搜集等方面的工作来做出准确的判断。若逃逸方确实存在过错,然而对方亦有违法行为或者过失,那么责任的划分便可能相应地减轻或者共同承担。然而,必须明确指出,肇事逃逸乃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若遭遇肇事逃逸未获妥善处理,且交警反应不积极,应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尽管处理延迟可能源于案件复杂或未知因素,但您的权益不应被忽视。请积极采取行动,确保正义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