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时效结束后,一般来说他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了案件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如果过了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就可能不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不过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法律来判断的。
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吗

一、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吗

一旦追诉时效到期结束后,这通常暗示着犯罪嫌疑人将可能不再承受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追诉时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间段。该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旨在敦促司法机关迅速行使追诉权力,另一方面也旨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法律秩序的有序运行。举例来说,如果某项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五年后,便不再进行追诉。但是,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结束后,通常意味犯罪嫌疑人将免受刑事追究。这是法律对时间限制的规定,确保案件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解决。超过时效,犯罪嫌疑人可能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情况需依据法律判断。

二、追诉期过了还能立案吗

1、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一个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么通常情况下就无法再向法庭提起诉讼了。

换句话说,过了追诉期就无法立案了。

2、关于已过追诉时效方面,立法精神亦是明确指示对于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事项,应当暂时不予审理或者立案。

然而,若在实际立案后发现确已超出追诉时效的限定,那么应当依法撤销相关案件。

在判断每个特定犯罪行为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间长短时,应该依据各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表现,有针对性地运用刑法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或是刑事惩罚幅度,并以其应有的最高法定刑加以计算追诉时效的期限。

3、需要强调的是,除了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规则之外,还有特定的例外情况。

此种例外情况不受到常规规定的束缚,即犯罪者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殊状况,便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而且在任何时间内刑法都应当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追究。

此类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那些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抑或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刻意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工作的罪犯,便不再受追诉时效的期限限制;

其次,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有提出控告的意愿,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此事件进行立案而没有进行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不会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追诉期过了派出所还传唤怎么办

所谓追诉时效,乃按照现行法令之规定衡量罪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倘若此追诉期限已然届满,则在原则上应不再对此类罪犯展开追究。然而,派出所所实施的传唤行动往往存在多元化的可能性。首先,可能是由于执法人员对于追诉期限的解读与您个人有所出入,从而误以为该事例尚未超出法定的追诉期限。其次,也有可能是因为尚需借助您的配合,以针对其他相关事例开展深入调查或者补充必要的关联信息。在此情况下,作为当事人的您应当积极地响应传唤,向负责办案的派出所详细阐述您本人所持有的关于追诉期限已经过时的观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如果派出所仍旧决定坚持追究已经超过追诉期限的事例,那么您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其出具正式且合法的相关依据和原因解释。如果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仍然感到不满,那么您有权利向上一级的公安机构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

追诉时效结束后,通常意味犯罪嫌疑人将免受刑事追究。这是法律对时间限制的规定,确保案件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解决。超过时效,犯罪嫌疑人可能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情况需依据法律判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0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
过了追诉期,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追诉时效是根据刑法规定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五年就失效了;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过十年就失效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十五年就失效了;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过二十年就失效了。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已经立案或者受理的案件,嫌疑人逃跑或者销毁证据的,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了。受害人在追诉期内报案但还没有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的追赃怎么追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追赃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相关法律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怎么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追诉期过了自首会怎么样
若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届满,当事人自首且认罪,一般就不会再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不过,要是案件已经立案或已被法院受理,而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时效限制将不再适用。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它是司法机关进行追责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时效期内,司法机关必须依法进行追责;要是超过了追诉时效,犯罪分子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被追回,如何追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后被追回怎样认定 盗窃财物后,应当按照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脏物被追回一般不影响处罚.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均包含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即对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应以实际窃取的数额作为定罪依据,只要数额达到较大,就应定罪;笔者认为,对窃取的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定罪: 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是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四是造成被盗财物损毁的。 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构成犯罪时,在法律文书上的表述与盗窃既遂基本一致。例如:“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金融机构内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区别在于前者必须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写明:“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了追诉期被判刑了会怎么样
司法实践中,要是案件过了法定的刑事追究时效,那被追诉和受刑罚处罚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这就是说,时效期限一到,法律通常就不会再追查过去的犯罪行为了,这样能降低被追诉的风险。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也考虑到了时间这个因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后车追尾后车追尾,前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 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 (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 (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 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 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 (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 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6、有机非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7、非机动车行经公交车站(站牌左右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乘客急奔上下车的,乘客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 8、在路段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无行人信号灯),与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9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票据追讨,追索权追索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概念 票据追索权(right to recourse),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 二、前提 虽然同为请求付款的票据权利,但在行使过程中,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相比是处于 第二顺序的票据权利。原因在于,付款请求权的对象是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其承担的是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在主张票据权利、要求支付票款时自然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的义务主体加以主张。按《票据法》第61条,追索权的行使必须是以持票人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为前提,只有在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行使追索权。这里所讲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既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主观拒绝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也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客观事件造成持票人无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关于追索权前提条件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时要求行使付款请求权而丧失了该项权利,就如同免除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加重了其他票据债务人的义务,显属不公。而且这属于持票人自身的过错,应由持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其直接反映就是丧失对部分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三、时效 追索权的时效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一大内容。笔者将其分为两项,一是追索权本身的时效,二是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时效。前者指的是《票据法》第65条的内容,持票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合法证明进行追索,否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上述“规定期限”按照理解应是指《票据法》第 17条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讼之日起3个月。虽然《票据法》第65条规定了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下仍可以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的补救措施,以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前提就是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甚至于死亡、逃匿、破产、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等情况。因此,前述补救措施的实际意义存在疑问,也就是说即使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持票人也可能无法获得实际的受偿。而且,丧失了对前手的追索权也造成持票人的保障范围缩小。所以,及时进行追索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保障权利是持票人应当加以注意的。后者是指《票据法》第66条强调的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追索通知义务的规定,虽然该项规定并不影响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但是对于延期通知造成前手或出票人的损失(主要是逾期付款利息的损失)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了追诉期还会追诉吗?
过了追诉期后一般是不会追诉的,但如果司法机关认定需要追诉的,可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处理的,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已过追诉时效如何追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过追诉时效如何追缴问题解答如下,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追诉时效的中断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集资追讨怎么追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有什么办法追讨呢? 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了追诉期被发现会怎么样
刑事案件超过法定追诉期通常就不再追究了,但要是出现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启动司法程序的。追诉时效的意思就是犯罪追责的有效期,过期了就不用再追究了。不过,如果犯罪的人在被侦查或者受理后逃跑了,或者受害人在追诉期内向公检法报案了,但是公检法没有立案,那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这样才能保证正义得到伸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追诉期过了会怎么样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