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土地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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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可以。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或受赠予农村父母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权继承或受赠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土地的。
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土地

一、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土地

不可以。

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或受赠予农村父母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权继承或受赠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土地

仅可适度进行部分调整,而非全然改变。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城市户口的公民通常有权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的方式来获得其农村籍父母所拥有的宅基地上的房产,然而却无法继承或获取该宅基地本身所附带的使用权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个体均不得擅自占用、买卖以及以任何其他方式非法转移土地所有权

不过,土地使用权限则允许依照特定法定程序进行合法变更与流转。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前实施的法律条文,城市户口的居民并没有资格继承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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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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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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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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