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离婚纠纷通常会经历以下步骤:
首先,应当提起诉讼。
在这个阶段,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法院将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也会告知具体原因。
一旦立案,法院就会在五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同时还会通知被告需要做出书面答辩。
接着,就是调解环节了。
第一种,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和解,原告可以选择撤诉,那么诉讼流程也就到此为止了;
第二种,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定,这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这份协定制作离婚调解书,而当调解书送达后,其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原有的婚姻关系便宣告解除;
最后,如果调解失败,法院便会立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
审理与裁判。
若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断,作出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所需支付的费用在每件案件范围内应当是介于50元到300元年之间。
其次,若要求法院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分割时,除非该财产总额未超出20万元人民币的范畴,否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相关费用;
然而如若财产总额超出生成总额20万元,则需额外按照0.5%的比例来计算并相应支付额外款项。因此,上述情形中所提到的诉讼费用数额实际上取决于提出要求之人在诉求中是否涉及到了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这一具体环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涉及离婚纠纷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首次发起诉讼请求、详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以及予以立案登记(在此过程中,若有需要,可能会驳回该申请并向当事人说明具体理由);接下来是向案件的被告送达法庭传票,并通知其做出必要的答辩陈述。在整个诉讼流程中,必定经历的一环便是调解工作,它的主要目的即是希望能够创造出一种和解的条件,以至原告撤销提起的诉讼请求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友好解决婚姻关系的协议,当然也包括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不选择进入审判环节。在法官的主持下,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离婚事宜、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最终判定,并依据判决结果出具相应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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