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刑期怎么计算释放日期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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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若在判决前已先行羁押,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假如被判拘役三个月,实际执行日期应从判决执行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已被羁押了10天,那么只需服刑两个月零二十天即可。
拘役刑期怎么计算释放日期的

一、拘役刑期怎么计算释放日期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役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正式起算,如果在判决之前已经先行逮捕拘留,这项时间将按比例相应地折算为刑期。简言之,假如判决拘役三个月,那么自执行这天起算,如果在此期间遭受了10天的羁押,那么实际上应服刑的期限就是两月零二十天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役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正式起算,如果在判决之前已经先行逮捕或拘留,这项时间将按比例相应地折算为刑期。简言之,假如判决拘役三个月,那么自执行这天起算,如果在此期间遭受了10天的羁押,那么实际上应服刑的期限就是两月零二十天才对。

二、拘役刑期怎么计算

关于拘役刑罚执行期限,其起算日期应为审判结果正式开始执行之日;

而如果在审判结果执行之前已经先行予以拘留的话,那么拘留期间的每一天都可视为刑期的相应延长。

对于被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类型的罪犯来说,若在审判前有被提前羁押的经历,则每羁押一天便可以等同于刑期的增加一天,共通计算。

对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他们的刑期应自审判结果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同理若是在此之前存在被先行羁押的情况,则同样以每一天作为刑期的追加天数进行累加。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拘役刑期怎么计算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该被告人已经被先行羁押,则应将每一天的羁押时间相应地折抵为一天的刑期。举例来说,假设某人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于五月一日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然而在此之前,他已被羁押了十天。按照上述规则,他实际上需服刑的拘役刑期将会是两个月零二十天。值得注意的是,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对于被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这些囚犯每个月可以有一到两天的时间回家探亲;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以获得适当的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役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正式起算,如果在判决之前已经先行逮捕或拘留,这项时间将按比例相应地折算为刑期。简言之,假如判决拘役三个月,那么自执行这天起算,如果在此期间遭受了10天的羁押,那么实际上应服刑的期限就是两月零二十天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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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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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与拘役的适用对象相比,管制只限制但不剥夺人身自由, 而有期徒刑是罪行较重且需要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主要刑罚方式。
三、拘役可以保释吗
很多人一谈到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时,都会自然而然地想问,拘役是否可以保释?保释是一种英家的说法,其法律语言其实是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取保候审并非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要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可能被判处拘役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因此,如果被判处拘役,犯罪嫌疑人在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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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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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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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能不能缓刑保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判处拘役能否缓刑保释
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可能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判处缓刑和申请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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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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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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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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