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每一个自然人都享有人身权利。
其中包括了人身的完整性以及行动的自由度,这些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的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够以任何形式去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无论是通过砍断他人手指等方式来破坏他人身体的完整性,还是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来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两种行为都被视为是对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二、非法拘禁属于涉黑吗
“涉黑”并非特定的罪行,其判定标准主要依据行为的具体情况,即涉及到是否持有枪支或刀具等因素。
如果仅仅是一般的个体使用捆绑、禁闭或是其他类似的手段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这并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涉黑组织。
另外,非法拘禁他人或通过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
若该行为带有殴打、侮辱他人的恶劣性质,则相关人员将会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在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中,重点在于非法拘禁他人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这些行为都必须是非法的,不能存在任何合法的借口。
本犯罪的行为方承担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失去身体自由权利的后果,而且他们不仅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甚至还故意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
近期,因迫使他人还款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形不断出现,对于这类事件,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