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后案子还会移交检察院吗
解除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并不代表案件必将不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后续处理。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下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是否解除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因素。当我们谈论解除取保候审时,必须明确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案件本身不具备足够的证据来证实犯罪行为的真实性以及对此类违法行为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反之,如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搜集到的证据已足以确认相关犯罪事实的成立,并有必要对实体责任进行追溯的话,那么该案依旧有可能启动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保证案件不会进入检察机关后续处理。该措施解除需综合考量,不反映案件证据不足或无需追究刑责。若侦查中证据足够证实犯罪并需追究责任,案件仍可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解除取保候审一般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表示公安机关尚未获取充足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或者因必要需要更改其他强制措施。
重要性在于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司法程序就此结束,而是充分说明负责立案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构,在当前阶段尚无充足证据证明嫌疑人涉嫌犯罪,因此在未经新证据进一步证实之前,他们将不再继续追溯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有效期仅为一年,如果在期内仍然无法收集到足够证据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那么只能解除了取保候审,但只有待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时,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结案。
取保候审系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阻挠侦查工作,并随时听从传讯出庭作证。
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罪行轻微,无需实行拘留、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适当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关于取保候审的解除,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侦查部门若发现应对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类情况下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当事人无罪,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列举的六项法定情形。
其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一旦期限届满,必须依法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最后,因变换其他强制措施而予以解除。
这类情形主要发生在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存在潜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或者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例如病愈、哺乳期结束)消除从而终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一般多少时间结案成功
关于取保候审的结案时间,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或准则可以遵循。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并非意味着事例的结束。通常情况下,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例而言,在数月之内就有可能获得解决;然而,对于那些错综复杂的事例,处理起来所需的时间则可能长达一年乃至更长。事例的推进速度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证据搜集的状况、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犯罪嫌疑人的合作态度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等等。若事例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有力,那么公安机关在完成调查之后便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待检察院审查完毕后再由其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只有当这一系列流程全部完成之后,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结案。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那么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保证案件不会进入检察机关后续处理。该措施解除需综合考量,不反映案件证据不足或无需追究刑责。若侦查中证据足够证实犯罪并需追究责任,案件仍可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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