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的钱另一方要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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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的责任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配偶就有偿还的义务。但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且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并且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夫妻一方欠的钱另一方要还吗

一、夫妻一方欠的钱另一方要还吗

通常来说,对于夫妻间一方负债的责任是否应由配偶另一方承担,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形。若此笔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则另一方有义务进行偿还。然而,若该债务系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且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么另一方无需对此债务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一方负债,责任归属取决于情况。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配偶有偿还义务。若债务系一方个人名义,且超过家庭日常所需,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配偶无需负责。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还

夫妻俩一方欠了债,那另一半是否得还这笔钱呢?关键要看这笔债到底是谁的责任,是他自己欠下的还是夫妻俩共同承担的。

如果是这个人自己犯下的错,那就不用另一半来掏腰包还债;

但要是这笔债是两人在婚姻关系里共同用到的钱,那就得一起扛起。

接下来,我们看看哪些情况下,欠下的债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吧:

首先是双方都签名确认过的,或者其中一方后来也同意承认的债务,这样的债务就是两个人都得负责偿还。

其次,如果某位配偶在两人结婚时用自己的名字为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费用欠下债务,那也要由夫妻俩共同负担。

最后,如果某位配偶在还没离婚之前用自己的名义借超支了家里的日常开销所需的钱款,只要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表明这笔债其实是为夫妻共同的生意或新项目所借,那另一方也是要承担同样的还款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间一方所负之债务与否须由另一方协同偿还,终究取决于特定情形。大多数情形下,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那么配偶方即有义务与其共担还款责任。然而若是其中一方个人所负之债务,另一方能够清晰地证明该项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理应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将谨慎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等方面来进行判断裁决。因此,当遇到此类涉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对于夫妻一方负债,责任归属取决于情况。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配偶有偿还义务。若债务系一方个人名义,且超过家庭日常所需,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配偶无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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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投资,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其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二、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所得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权利人,例如婚前房屋自然的增值,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婚后房屋出租取得的资金,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其只是原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财产的性质没有变,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针对婚前一方财产的增值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追加了投资。例如股票,如果有,追加部分以及整个股票账户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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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亲的父母、母亲和“子女4人”。如果父亲对自己的遗产如何继承没有遗嘱,父亲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和“子女4人”平分继承,也就是,母亲和“子女4人”每人继承父亲遗产的五分之一,即整套房产的十分之一。在继承遗产以后,母亲拥有整套房产的五分之三,“子女4人”每人拥有整套套房产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母亲不同意,“子女4人”根本不能对此房做出任何出租、出售等处置。母亲既然拥有此房五分之三的产权,在此房出租的情况下,也就有权支配五分之三的出租收益,如果再加上“与母亲同住的一个儿子”所拥有的十分之一产权,只要母亲同意,此房百分之七十的出租收益给“与母亲同住的一个儿子”毫无问题。在我看来,其余三位子女如果为了每人十分之一的出租收益,完全置亲情于不顾,与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一位亲兄弟争,实在没有必要。建议,可以按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即更改房产证,将母亲和“子女4人”登记为产权所有人或共有人,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每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百分比。但房子的出租收益仍按母亲的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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