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处理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这笔债务通常就由欠款人自己承担。夫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财产、债务分配协议,然后办理手续;诉讼离婚则由法院根据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最后做出裁决。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一、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关于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欠债而提出的离婚申请,首要之务是厘清所涉欠款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负债。若所借款项并未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建立在夫妻共同意愿基础上的事务,那么此类债务通常将被视为单独由欠款方负责偿还。面对这样的情况,夫妇俩有权选择透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倘若采用协议离婚途径,双方需就财产分配、债务负担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完成离婚手续。若是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将会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愿、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财产和债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处理夫妻一方隐瞒欠款提出离婚,首先需界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负债。若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债务通常归欠款方。夫妻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前者需达成财产、债务分配协议并办理手续;后者由法院综合判断后裁决。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在婚姻关系中,如若某一方发生欠债情况,需明确指出其配偶有无承担清偿责任的义务。

若该笔债务被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作为伴侣的另一方便享有法定的偿还责任;

同样,在欠债方逝世后,若其配偶遗产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相应的财产份额,那这位遗产继承人亦须承担起清偿其配偶所欠债务的义务。

关于何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如下:

(一)在此情况下,婚前由一方借贷购买的资产虽已自然转化成为夫妻共有之物,但为购买这些资产所需负担的债务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为维系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参与企事或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或一方经商营运所得收益用作家庭生活或与配偶共享所发生的债务;

(四)夫妻中有一人甚至两人曾为治病及履行法定义务的人之治疗所发生的债务;

(五)因抚育子女所需产生的债务;

(六)为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年长亲属而发生的债务;

(七)为了支付夫妻中的一方乃至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而负有的债务;

(八)为了支付合理且必须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有的债务;

(九)经夫妻双方协议商定的债务;

(十)排除上述情况之外需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间一方所负之债务与否须由另一方协同偿还,终究取决于特定情形。大多数情形下,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那么配偶方即有义务与其共担还款责任。然而若是其中一方个人所负之债务,另一方能够清晰地证明该项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理应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将谨慎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等方面来进行判断裁决。因此,当遇到此类涉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处理夫妻一方隐瞒欠款提出离婚,首先需界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负债。若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债务通常归欠款方。夫妻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前者需达成财产、债务分配协议并办理手续;后者由法院综合判断后裁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一键咨询
  • 165****5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7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需另一方承担吗?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分割夫妻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的收益,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其可否分割的关键。
一、对于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如开公司、作买卖,投资入股当股东所得的盈利,所分的红利,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投资,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其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二、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所得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权利人,例如婚前房屋自然的增值,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婚后房屋出租取得的资金,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其只是原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财产的性质没有变,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针对婚前一方财产的增值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追加了投资。例如股票,如果有,追加部分以及整个股票账户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需另一方承担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金额、用途、夫妻双方的职业、收入状况以及家庭的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借条另一方不知道怎么办?
夫妻一方借条另一方不知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说所借的钱财用于家庭方面的支出的话,那么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个人所借的债务,那么是属于个人的债务,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之内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承担连带债务,另一方有权向夫妻追偿吗
[律师回复] 案情: 原告:郑某,女,住上海市某区。 被告:赵某,男,住上海市某区。 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结婚后,生活一直不和睦,两人于200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处理作了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有欠徐某5万元;欠王某3万元,共同债务共计8万元。其中欠徐某的5万元由赵某偿还,欠王某的三万元由郑某偿还。2004年8月,王某的债务到期,郑某按照约定主动偿还了该3万元借款。 2005年2月,郑某突然接到的传票,原告是徐某。原来徐某的债务到期后,赵某仍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未果之后,徐某将郑某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连带偿还这5万元欠款。郑某认为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作了明确约定,约定这五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因此认为徐某应当向赵某主张债权,而不是向自己主张权利。但是最终判决郑某败诉,她需要偿还该5万元借款。判决后,郑某即归还了徐某这笔借款。 2005年6月,郑某向,要求赵某向自己归还垫付的这五万元欠款。郑某的依据就是双方的离婚协议书。被告称:既然都判决郑某需要偿还这笔债务,那么就说明对这笔债务郑某是有法定偿还义务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没有得到的认可,是无效的。因此郑某现在也就不能再依据这一点向自己主张权利。而且现在自己经济状况并不好,也无力偿还。所以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结果: 审理后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债务承担分配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在向债权人履行了本应由被告承担的债务后,有权向被告追偿。因此判决被告赵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五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一审的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终审判决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分析: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约定的债务分配协议到底有效无效?如果有效,为何会判决郑某偿还徐某该借款?如果无效,又为何一审、二审都判决郑某胜诉,可以向被告赵某追偿? 其实这一现象并不矛盾,郑、赵两人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效力仅限于郑、赵两人之间,这一句话就可以解释上述疑惑和问题。 首先,郑、赵两个人的约定,对两人都是有约束力的。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处理。因为夫妻双方离婚后,财产彼此,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某些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部分由另一方偿还,也是很正常的。对这样的约定,法律对其效力予以认可,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当然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协议离婚中,如果是判决离婚,会先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先将共同债务扣除,剩余的部分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这样的约定的效力又作了限制,即这样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之所以作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如果双方可以以此对抗债权人的话,那么原本由两人共同偿还的债务,变成由一人偿还,这对债权人来讲,将来实现债权的难度必然增加。也就是说,在债权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因为债务人的原因或意志而增加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难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才作出这样的限制。将离婚双方之间的类似约定的效力仅限于两人之间,而不能对抗债权人。当然这也有例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将这样的约定告诉了债权人,并且债权人也表示同意,那么这样的约定对债权人也是有效的,债权人只能向变更后的债务人要求偿还。 在解决了郑、赵两人约定的效力之后,本案三个的判决也就不难理解了。首先郑、徐两人之间的官司,因为郑、赵两人离婚时并未向债权人徐某通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徐某对此明知并同意,所以认为徐某作为债权人不受郑、赵两人约定的约束,郑、赵两人作为共同债务人,对此负有连带偿还义务,徐某可以向任一方主张自己的债权,郑、赵两人也应对此负全部偿还责任。但是同时,在偿还了不该有自己偿还的债务后,郑某有权依照协议要求赵某偿还,主张自己对赵某的追偿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谁还钱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另一方借款的,债务该如何承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便另一方并不知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用还吗
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享有平等权利,人身和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且需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同时,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或违背公序良俗,并应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处理民事纠纷时,应依据法律规定;若无规定,可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