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犯罪怎么量刑标准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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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不知情犯罪”并不等于“过失犯罪”。“不知情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确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而“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案件的性质、具体情况、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性等因素。如果行为人因为预见不足或者自信能够规避而导致犯罪,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在交通肇事中,如果行为人因为没有注意路况而导致事故,并且在事后能够积极处理,那么他可能会被定为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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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知情犯罪怎么量刑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将法律意义上的“不知情犯罪”被定义为“过失犯罪”。在进行定罪量刑时,我们会全面结合研究案件的性质、事件的具体情况、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施害方的过错严重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通常情况下,当行为人由于缺乏必要充分的预见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对社会带来损害结果这一点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或者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风险,但却过于自信地认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加以规避,最终导致了犯罪事实的发生,那么他们就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为例,如果行为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为未能及时关注道路状况而引发了事故,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知情犯罪”即“过失犯罪”,定罪量刑时考虑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影响及过错严重性。若行为人因预见不足或自信规避导致犯罪,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交通肇事中,若因未注意路况致事故,且事后积极处理,可能被定为过失犯罪。

二、不知情犯罪构成帮信罪

在不了解具体案情的前提下,无法断言是否构成帮信罪。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帮信罪即行为人知情且明知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展开犯罪行为,例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乃至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类协助,如情形严重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面临相应罚金

值得强调的是,这一罪行的成立必须满足行为人不仅知晓上线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事实,而且实际实施了有助于犯罪行为的辅助性行为这两个条件;

若你仅实施了支持或协助的行为,但本身并不清楚上线的犯罪行为,便不符合帮信罪的认定标准。

其次,对于那些明知道自身行为会导致有害的社会后果,然而依然选择希望或允许这些后果发生以符合犯罪定义的人,我们称之为“故意犯罪”。

在此类情况下,行为人应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同样的,若因疏忽大意未能预料到即将发生的社会损害行为,甚至认为可以成功规避,最终却导致不幸事件发生的,则属于“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若不在法律所设定的范围内,一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三、不知情犯罪所得罪最轻怎么判

在刑法体系中,对不知情而参与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赃款进行处理和处置的罪名被定义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此类犯罪行为的最低量刑标准受到多个关键因素的影响,详细如下。通常情况下,若犯罪的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期,以及适当的罚金刑罚。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情节严重程度、被告方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不知情犯罪”即“过失犯罪”,定罪量刑时考虑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影响及过错严重性。若行为人因预见不足或自信规避导致犯罪,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交通肇事中,若因未注意路况致事故,且事后积极处理,可能被定为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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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存量房买卖合同电子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 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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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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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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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 市 区 路(街巷) 号 栋 单元 层 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属 结构,用途为 ,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 ,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 [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 [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 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给甲方,并于 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给甲方,余款于 结清。
(三)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时 间 完成售房套数(套) 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 完成售房金额(元)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
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 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 %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 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
(三) .
第十二条 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
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
附件
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
附件
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
房屋共有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
附件
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
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 [权利转移] [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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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保证协议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电子版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及快速解决质量问题,甲、乙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标准:
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封样标准等执行。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标准并结合封样品的质量状态确定。所有产品保证不良率低于万分之三。
二、质量保证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诺按照相应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立封样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无相应标准,以乙方同类产品标准为准。
(二)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三)甲方承诺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质量规范及质量责任相应的考核办法等,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诺向社会和消费者推荐优质满意的产品。
(五)甲方承诺每批产品均按照合同内约定的《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六)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甲方保证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以热情、积极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24 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及一年(从发货之日起开始算)的产品免费保修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甲方会收取相 应的材料及维修服务费用。
三、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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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按照操作规范正常使用而出现产品质量异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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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过保修期或来历不明的产品;
4、产品与采购订单记录不符的;
5、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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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8、外观损伤的和仿制产品;
9、其他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
(三)收费方式
1、甲方承诺十二个月内予以免费更换,三十六个月内予以免费维修,如须收费的在乙方签字确认收费标准后,甲方开始进行维修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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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换货条件
(一)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进行生产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二)产品无质量问题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三)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没有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可以确定,乙方认可甲方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四)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可进行换货。
五、索赔条件
产品的不良率超过千分之
三,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维修费用可要求甲方索赔。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标准并结合封样品的质量状态确定。所有产品保证不良率低于万分之三。
2015版《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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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 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处理。(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三)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根据本法第 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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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那么卖盗版电子书犯法吗?
答案是犯法的,不仅犯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
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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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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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书多少钱算犯罪?
[律师回复]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那么卖盗版电子书犯法吗?答案是犯法的,不仅犯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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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犯罪怎么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过失犯罪就是因为疏忽大意而不是故意违法,其刑事责任比故意犯罪要轻,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低。比如交通肇事,驾驶员违规造成重大事故,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破坏现场,刑期就会上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重刑。简单来说,就是过失导致犯罪的判刑较轻,故意或者情节恶劣的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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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产品质量侵权起诉状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产品质量侵权起诉状电子版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侵权状范本一
原告:李,女,汗族,2006年6月8日生,住济南市 区 路 号,电话。
法定代理人:马,女,汗族,1971年6月8日生,住济南市 区 路 号,电话。
被告: 商场,住所 :市 路 号,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00000元。
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6年3月6日出生。出生后便一直喝在被告商场购买的 幼儿配方奶粉。2007年5月原告父母发现孩子出现了血尿症状,父母将其送往市儿童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孩子病系因肾结石、尿结石导致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后来,报纸报道 幼儿配方奶粉检测出含三聚氰胺并导致肾结石,原告父母将家中留存的几袋 幼儿配方奶粉送往某质检部门,经查该奶粉含三聚氰胺。现原告父母以 商场为被告提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0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致
济南市 区人民具状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制造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霉求赔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其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其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其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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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像制作盗版这种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版书籍,盗版音像及其他艺术出版物等行为,当盗版的数量已经足够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会按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追究盗版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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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书多少钱算犯罪?
[律师回复]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那么卖盗版电子书犯法吗?答案是犯法的,不仅犯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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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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