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还会接着拘留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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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十五日行政拘留,不再因同一公诉事由扣留人员,除非发现新的违法犯罪证据。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社会秩序行为的惩戒,其有明确时限。新的违法行为若符合拘留标准,可能再次拘留。
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还会接着拘留吗

一、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还会接着拘留

原则上而言,凡涉及十五日的行政拘留案件,在退还被羁押人员之后,将不再以同一公诉事由重新扣留。这并非意味着基于相同律例事实的再次发生无法导致进一步的法律制裁。实际上,行政拘留作为针对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制准则等行为的惩戒措施之一,通常被明确规定了合理而确切的时限。

然而,倘若在拘留期间内发现新的违法犯罪实证,需要进行合并审理和处置,而且新的违法行径同样符合引发行政拘留处理的标准,则可能面临再度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十五日行政拘留后,不再因同一公诉事由扣留人员,除非发现新的违法犯罪证据。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社会秩序行为的惩戒,有明确时限。新的违法行为若符合拘留标准,可能再次拘留。

二、行政拘留十日是否可以申请听证

在通常情况下,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以十天的行政拘留处罚,无法进行听证程序的申请。

而当行政机关欲对特定对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时,应当事先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当事人有此欲望,则行政机关应依法组织相应的听证会:

(1)涉及金额相对较大的罚款款项;

(2)有必要没收的数额较大违法所得以及价值不菲的非法财物;

(3)有可能导致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的处罚;

(4)具有强制性的停产停业、关闭企业以及限制从业等处罚;

(5)除以上几种处罚之外,性质较为严重的行政性处罚措施;

(6)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其他场合下的特殊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三、行政拘留十天可以取保候审

行政拘留与取保候审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前者属于行政法律体系下的处罚手段,后者则是刑事法律框架内的一种强制措施。两者在适用条件、执行方式以及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来讲,行政拘留主要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其期限短暂且执行结果确定无疑。然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适用于涉案范围较为严重、但是又无需立即采取逮捕羁押措施的被告人和嫌疑人。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一经做出,便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毫不含糊地执行。至于刑事拘留或者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情况下,是否适宜进行取保候审,应当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与裁定。总而言之,我们应该明确区分行政拘留与取保候审的本质区别,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

十五日行政拘留后,不再因同一公诉事由扣留人员,除非发现新的违法犯罪证据。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社会秩序行为的惩戒,有明确时限。新的违法行为若符合拘留标准,可能再次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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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拘留措施的理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淡漠了人权保护,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根据在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经验,认为司法拘留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执行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拘留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人员应当明确告知被拘留人上述权利。另一方面,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但将被执行人拘留的原因和理由及关押的处所告之其家属,应有现实的意义。而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5、提前解除拘留事由必须合理。根据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但承认并改正错误作为解除拘留的唯一条件规定的过于笼统,有的法院只要被执行人出具一份具结悔过书就提前解除,有的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象征性履行一部分义务也提前解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当进一步严格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被拘留人全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方得解除拘留;对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拘留人,一般不提前解除拘留。
总之,司法拘留既不是一种执行手段和措施,也不是解决执行难的灵丹妙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同样蕴涵着一个法律价值追求的问题,我们应该端正认识,切实把握法律实质,在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司法拘留,打击和惩罚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人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行政拘留可以转为刑事拘留吗
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实施刑事。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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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拘留十五天的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具体法律规定,如公安机构认定有拘留必要的人员,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授权申请。然而,若遇特殊状况,此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延至四个工作日。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一些流窜犯、反复犯罪或是团伙犯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授权申请的期限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而非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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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昨天去吃宵夜的时候跟别人发生口角,然后打架被拘留了,拘留了5天才出来的,咨询行政拘留五天有案底吗?
[律师回复] 只有对你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你此次犯错的记录的,所以,只要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你以后的生活是不会有影响的。
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你这里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
移民审查的时候不太可能知悉这些内容,因为不属于记录在人事档案或全国联网的犯罪记录。而且该行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一般不会影响移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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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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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五天,以后有危害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以后的影响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治安拘留,连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但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不会在社会上随意扩散。一般不会影响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以后遵纪守法就是了。
三、哪些情况适用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四、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2、《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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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拘留,行事拘留和行政行政拘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判刑,就要看案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拘留执行的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执行的是行政拘留,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如果执行的是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判刑。
  相关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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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判刑,就要看案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拘留执行的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执行的是行政拘留,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如果执行的是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判刑。
  相关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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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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