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刑事拘留并通过取保候审程序中止追究责任的事件,往往不会导致案底的生成。案底通常是指某人先前所犯法行或恶行的历史纪录。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案件最终未经历过法院审判且判定无罪,那么便不会留下任何案底。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的依法裁决,对任何公民均不能检测出其是否有罪。而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并非针对罪犯的终极惩罚措施,因此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侦查机关无法搜集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嫌犯有罪,或者该案件被撤销、宣告无罪等等情形发生,则涉案人员将被视为无罪,从而也就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若案件未经审判判无罪,则不生成案底。案底记录犯罪史,依据《刑事诉讼法》,未经司法裁决不得认定有罪。取保候审为强制措施,非终极惩罚。证据不足、撤销案件或判无罪时,涉案人视为无罪,无案底记录。
二、刑拘后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被押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直系亲属,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部门、人民检察署及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七日内给予回应,表示是否同意申请人的请求。
再次,对于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以当面宣布的方式进行告知,并且要求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规定: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署和公安部门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的情形;
(三)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者、孕妇或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取保候审时不应使她们面临更大的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刑拘后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拥有相应权限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此措施。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内,被监管对象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例如未经执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展开所属市区、县城区域;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等等。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际,事例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尚未完成,那么负责办理该事例的机关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若案件未经审判判无罪,则不生成案底。案底记录犯罪史,依据《刑事诉讼法》,未经司法裁决不得认定有罪。取保候审为强制措施,非终极惩罚。证据不足、撤销案件或判无罪时,涉案人视为无罪,无案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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