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界定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意味着肢体、容貌会受到损伤,听、视觉等器官功能会丧失,或者对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损伤分为重伤一级和二级。比如,头皮疤痕累计达到8厘米以上,或者面部疤痕超过4.5厘米,鼻骨粉碎性骨折等都属于二级重伤。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在对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进行界定时,我们通常会依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鉴定标准”)。这一标准明确指出: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遭受破坏,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的功能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或导致对人的生命健康有严重危害的损伤。这种情况下,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两种类型。举例来说,如果头皮创口、疤痕长度累积达到至少8.0厘米则可界定为轻度二级伤害;倘若面部某个创口或疤痕长度超过4.5厘米,也属于轻度二级伤害;而鼻骨粉碎性骨折等症状,同样可以被视为轻度二级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界定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常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指肢体、容貌受损,听、视觉等器官功能丧失,或对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损伤分重伤一级和二级。如头皮疤痕累计8cm以上,或面部疤痕超4.5cm,鼻骨粉碎性骨折等均属二级重伤。

二、故意伤害罪重伤情况怎么规定

关于司法体系中故意伤害罪(严重程度)相关法规的解读:

首先,明确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起点。

依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情节,可以在一定幅度内划定起点刑罚,如下所示:

当一人受到重伤的情况下,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之间,作为起点刑罚的参照范围;

若以极尽残酷手段导致一人重伤,且该受害者的残疾级别达到六级严重程度时,则可将起点刑罚设定在十年至十二年间。

但此种情况下,如需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者,应另行考虑。

同样地,若导致了一人的过世,亦可以此刑罚幅度为依据进行参照。

同样,若依照法律,案件本应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则不应本规定作为选择;

其次,在确定起点刑罚的基础之上,可根据伤亡情况、案件手段的残忍程度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其定罪构成要件犯罪事实,加重或酌情减轻相应的刑罚量。

例如,倘若行为人为实现伤害目的而雇用他人协助,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酌定量刑因素,并从整体上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最后,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将在下调基准刑的20%以下作为考量范畴:

⑴由邻里纠纷等社会矛盾激化而起;

⑵受害者的过错引起犯罪,或者对激化矛盾引发犯罪的被告人负有责任;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被告人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挽救受害者的生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条件是什么

在探讨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层面:第一,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益的行为,且损害程度必须达到轻伤级别或以上。其次,在主观方面,必须存有明确的犯罪意图,涵盖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情况,即明知自身的行为必然导致对另一方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同时还对这种影响抱持期望或漠视的态度。再次,犯罪主体的资格需符合一般的要求,所有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行的实施者。最后,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伤害行为的方式、手段以及最终产生的后果等因素,均可能对罪名的判定以及量刑产生重要影响。总的来说,要准确地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界定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常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指肢体、容貌受损,听、视觉等器官功能丧失,或对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损伤分重伤一级和二级。如头皮疤痕累计8cm以上,或面部疤痕超4.5cm,鼻骨粉碎性骨折等均属二级重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6****0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意味着对身体造成了实质性伤害,可能影响容貌、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也可能对健康有中度危害。轻伤还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也就是说,需要伤残鉴定机构根据受害者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对于轻伤的认定自然不是以人们的肉眼判断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也不能作为轻伤的认定标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已经受伤了,现在不知道需要怎么处理的呢?大家知道轻微伤可以算故意伤害的吗这个问题?
[律师回复] 故意伤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刑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况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谢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我们小区里面的一个住户弄坏了小区里面的消防管道,被小区起诉了,当庭认罪减轻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当庭认罪的不影响对该量刑情节的适用。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第
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好非常准确地记住案发的详细经过,有的甚至会对鉴定结论等证据提出异议,但只要能够对指控的犯罪后果、手段、对象等基本事实没有异议,就不会影响对此的认定。
  第
三,认罪的内容只要犯罪嫌疑人承认指控的事实,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二、当庭认罪的从宽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所以你丈夫只要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法院在具体量刑时会结合他认罪的程度、悔罪的表现、犯罪的性质和罪行的轻重去具体确定刑期,一般会从轻处罚的。
您好,我有一名同事犯了故意伤害罪,但他一直不承认,借此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量刑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量刑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故意伤害的动机及其他情节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1~6个月不等的拘役或者管制,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取得受害人谅解、主动投案自首等情形下可以被从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侵害别人的专利就得赔偿损失,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我们又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律师回复] 关于如何保护专利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择。它们是:
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侵权的性质、情节以及专利侵权处理过程中侵权者的态度与赔偿等来决定采取的途径。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为: “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四种情节。)
一.一般,普通的专利侵权可以采取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走行政处理途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情节依职责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等。
在行政处理过程中,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的行政手段有:
1.调查收集有关侵权证据;
2.查封、扣押涉嫌假冒专利产品等。
“侵权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对假冒专利产品的查封、扣押”均是日后对侵权者追诉、解决侵权赔偿问题的有力佐证。目前,国家已逐步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良性发展的长久之计,因此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着重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国策。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联合)均加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力度,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家氛围正逐步构建。专利管理行政部门是国家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在打击专利侵权、保护权利领域起到首当其冲作用,对整个专利侵权事件的处理,其所发挥的作用应日益凸显。
二.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一般是解决专利赔偿、制止侵权的途径。
专利权人通常在侵权证据已较充分的前提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向侵权行为人要求侵权赔偿。当然,《专利法》在治理专利侵权领域同样赋予了专利权人
1.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两大侵权诉讼手段。
三.专利刑事诉讼途径是对特定专利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权利保护途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假冒他人专利”“特定”行为表像如下:
1.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明知1项产品而销售;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等等情节严重行为。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赋予专利权人在刑事案件中直接追究侵权赔偿的权利。
专利侵权刑事诉讼途径发起,除专利权人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等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中如认为涉嫌犯罪,也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姑姑家的姐姐前几年一直给家里打电话说她做的产品多么好,让我们都加盟,我们当时就猜是传销,最近他们被抓了,我想要问一下当庭认罪从轻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有关当庭自愿认真以及当庭自愿认罪辩护词,首先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的规定“认罪态度良好”。
《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当庭认罪从轻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采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罪轻伤标准判定依据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轻伤的判定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将轻伤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级。轻伤是指肢体、容貌受损,或器官功能部分受损。轻伤又分为一级和二级。例如,头皮创口或瘢痕≥8.0厘米,面部单个创口或瘢痕>4.5厘米,或两根以上肋骨骨折,都属于轻伤二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认定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违法经营额认定的法律依据,有那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1、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2、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重伤认定的方法和依据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故意伤害罪重伤认定的方法和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贿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确把握商业贿赂违法与非违法行为的界限。 下面几种情况一般不属于商业贿赂。 1、经营者在商业领域之外的日常生活过程中,并非基于经营关系的需要和出于谋取商业利益的目的,而是基于某种个人密切关系而发生的财物馈赠行为。因为这种财物不是收买对方权力的对价,因而不具有贿赂的性质。当然,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确实存在着正常的密切个人关系。如果这种关系的建立或存续是以商业经营的需要为基础,其所赠财物已经明显超出社会相当性的范围,明显具有感情投资性质,以牟取长远商业利益时,则属于商业贿赂。 2、经营者给他人利益的目的只是为了加快某种已定事项的完成,而并非为了取得相对他人更为优势的竞争地位。 由于这里并没有破坏公平竞争商业经营秩序,因而不属于商业贿赂。 3、经营者不是出于争取某种特定的商业机会或利益的目的,而是为了保持已有正常的合作交往关系而给予对方经营者的招待或报销一定的费用,由于没有对特定他人的竞争地位造成损害,因而也不宜作为商业贿赂认定。 4、 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商业活动提供了积极帮助,使其能够顺利实现相应的利益。受益一方出于感激而在事后给予对方以财物表示感谢的,如果事前不存在事后给予财物的协议或者默契,也不宜认定为商业贿赂。因为这种财物只是纯粹表达感谢之情的礼品,而与权力的利用没有关系。 5、经营者依法给予对方的折扣、支付第三人的合法佣金不属于商业贿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