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年后判刑可以抵年限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罚手段,无法折抵相应刑期。该项举措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依法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实施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折抵刑期。它由公检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实施,旨在防止逃避诉讼。嫌疑人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订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非羁押或暂释的一种措施。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再办理吗
我国司法政策对于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暂无明确规定,只要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即可再次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这一术语特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刑事案件的审理顺利进行,侦查、起诉及审判各个机构有权针对那些已被刑事追诉却仍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通过法律规范要求后者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达到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且能及时到案等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只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1)其行为可能涉及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2)其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后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
(3)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孕妇,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公共安全问题;
(4)若案件已经在羁押期间到期,但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继续推进司法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怎么处理最好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罪,那么原本的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被撤销,且其所涉及的新罪名以及前案将合并处理。首先是公安局将对新的犯罪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和取证工作。针对涉嫌人,他们可能会遭到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从法理角度讲,此种情形构成了加重处罚的事由,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是非常不利的。对于如何应对这类情况,我们建议罪犯应该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尽可能地全面、真实地陈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在这一过程中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活动,或许会在量刑方面得到法官的考量和宽容。总的来说,取保候审期间重蹈覆辙酿成新罪,其法律后果往往相当严重,必须谨慎对待。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折抵刑期。它由公检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实施,旨在防止逃避诉讼。嫌疑人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订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非羁押或暂释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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