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罪认罚一定会被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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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这一制度旨在让嫌疑人通过主动认罪来获得从轻处理。但最终是否起诉,还需要综合考虑全案证据和犯罪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如果是轻微犯罪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况,检察院可能会选择不起诉。
签认罪认罚一定会被起诉吗

一、签认罪认罚一定会被起诉吗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并不必然导致检方提起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若能主动、诚实地陈述自己的罪行,确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则可在法律框架内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

然而,签署认罪认罚协议仅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之一,最终是否提起诉讼还需结合全案证据、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估。举例来说,倘若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较小,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予以免除,那么检察机关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不等于必然起诉。该制度允许嫌疑人主动认罪获取从轻处理。但起诉与否,还需综合全案证据和犯罪影响全面评估。轻微犯罪或法律规定免罚的情况,检方可能不起诉。

二、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是否有案底

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是否能够获得免予起诉的待遇以及这种情况下是否会留下案底记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罪行的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被告人是否自愿承认其所犯下的罪行或者接受惩罚,而是在于实际行为是否触及了法律红线。

所以,即使被告人选择自愿承担责任并愿意接受惩罚,一旦其被判定为犯罪行为,那么他仍然需要面对案底记录的存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

因此,虽然认罪认罚不起诉可以依法从轻处理,但是案底记录依然会存在。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签认罪认罚四年法院怎么判

认罪认罚作为一种从宽处理的情节,其最终裁决仍需要基于对整个案情全面了解后进行综合判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仔细研究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造成的危害以及被告人过去的犯罪记录、悔罪态度等诸多因素。假如在认罪认罚书中,被告方自愿接受四年的刑期,根据通常的司法实践,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会在这个建议的范围内做出相应的量刑决定。然而,如果经过深入审查,法院发现事例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新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情况,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做出低于四年的判决。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必须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不等于必然起诉。该制度允许嫌疑人主动认罪获取从轻处理。但起诉与否,还需综合全案证据和犯罪影响全面评估。轻微犯罪或法律规定免罚的情况,检方可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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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性质是“申请时效”,而非“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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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除斥期间是相对于民法的形成权而言,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导致权利消灭的后果,其权利消灭不仅是程序权利也包括实体权利。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17的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该条旨在促使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认定,但在另一方面说明了即使超过时间,劳动者并未丧失实体权利。另外,该条款还规定了,在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以上两点,都不符合“除斥期间”的理论要件。
从理论上分析,工伤伤害结果发生日即意味当事人必然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与民法的时效规定并不矛盾。在司法实务上,即便超过申请时限,法院对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诉讼仍然会受理,江苏等地方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会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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