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逮捕并非同义词。取保候审,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机关,对于尚未受到逮捕或已经被逮捕但因强制措施需变更者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为了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逮捕则是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当有确凿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如果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那么就必须对其进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司法部门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逮捕则是经批准对有犯罪证据、可能判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实施羁押,防止再犯。两者性质不同。
二、取保候审去派出所报到几回
在被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前往派出所以及进行相关报告的次数并无硬性规定,主要取决于执行机构的决策。
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者有义务按照期程安排,定期至相关派出所履行签到手续,且在接受传讯时务必迅速抵达现场。
此外,除非获得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否则被取保候审者不得擅自离开当前所在的城市或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去了检察院多久去法院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随着事例进入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这类事例,检察机关所需完成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而那些复杂且难度系数较高的事例,则可适度地将此期限延长至15天。待检察机关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并对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追究责任的事例提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方面应当在收到该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予以受理。然而,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程度、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等等。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事例的审理周期便会相应地得到延长。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以明确从检察机关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是司法部门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逮捕则是经批准对有犯罪证据、可能判有期徒刑的嫌疑人实施羁押,防止再犯。两者性质不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