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安不退怎么办
若您在获得保释担保金后,公安机关未能如约退还,您可考虑以下几个有效步骤来解决问题:
首先,请确保您已满足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条件。通常情况下,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您确信自身符合上述条件,但公安机关却拒绝退还,您有权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督察部门提出申诉,请求他们详细解释为何无法退还保证金。若申诉无效,您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若您在获得保释担保金后,公安机关未退还,请确保符合退还条件。符合条件但遭拒绝,可向公安机关法制或督察部门申诉。申诉无果,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同级政府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关于取保候审的担保人的职责与义务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一)必须严格督促被保证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那便是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
(二)若担保人察觉到被保证人可能已经或正在实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或县,那么担保人应立即将此情况报告给相关的执行机构,以便他们能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案子怎么办怎么解决
在取保候审阶段再度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其情况将变得颇为错综复杂。首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构将会再次审视犯罪嫌犯获准取保候审的相关许可,可能会选择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协议,进而将犯罪嫌疑人体例收监。新的疑罪事件在后续刑事诉讼过程中将遵循常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展开调查、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司法裁判。就前后两起事件而言,法院在裁决刑罚时将会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重要素。倘若新事件与旧事件之间具有关联性,那么法院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前后两起事件合并审理;然而如无关联,便会各自按照既定的独立程序进行审理。总的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新的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们往往将要面对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若您在获得保释担保金后,公安机关未退还,请确保符合退还条件。符合条件但遭拒绝,可向公安机关法制或督察部门申诉。申诉无果,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同级政府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