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贷款,而另一方不知情,这个债务的性质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贷款是用来供家庭日常生活的,那就算另一方不知道,也很可能被当成共同债务。但要是贷款超过了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且债权人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这个意愿,那就得当个人债务。
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一、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倘若一方贷款而另一半毫不知情,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来予以判断债务之性质。若此贷款系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所需,尽管另一半未曾知情,通常情形下仍将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然而,假设这笔贷款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范畴,且债权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已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应当被视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期间,若一方贷款且另一方不知情,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债务性质。若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常被视为共同债务。但若贷款超出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则视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后对方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在配偶中任意一方离世时,另一方并非必然可以全额继承其全部资产或是遗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任一方过世之后,其与伴侣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安排,否则应首先从这些资产中的一半划分出来归属于尚存的伴侣所有,剩余的部分则被认定为逝者的遗产,等待着他/她的继承人前来继承。

在此情况下,若存在书面遗嘱的情况可以按照遗嘱上的内容执行。

而如果遗嘱并不存在的话,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处理。

法定继承牵涉到以下两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包括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任一方;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遗产,只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无能力继承的情形下方可成为遗产的合法持有者,他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继承过程在逝者死亡之时即刻启动,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动用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无法行使其权益时才能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夫妻其中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债务

倘若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出现了不忠行为,那么关于债务责任的判断则需要根据债务本身的性质进行分析和确定。首先,必须要明确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还是个体负担的范畴。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这种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被视为是共同承担的债务。但是,如果存在出轨行为这一方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的债务,而且这个债务并未用于家庭整体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那么通常来说,这样的债务将会被认定为个人的义务,由这个人独自承担。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对债务责任做出判决时,势必会充分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债务的形成时间、资金的流向、涉及金额的数量以及是否得到了配偶双方的共识等等。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表明,存在不忠行为的那一方在背负债务时存在恶意或者虚假陈述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免于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总而言之,债务责任的判定并不仅仅取决于某一方是否存在不忠行为,更重要的是依据债务本身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进行裁定。

在婚姻关系期间,若一方贷款且另一方不知情,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债务性质。若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常被视为共同债务。但若贷款超出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则视为个人债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6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夫妻一方借条另一方不知道怎么办?
夫妻一方借条另一方不知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说所借的钱财用于家庭方面的支出的话,那么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个人所借的债务,那么是属于个人的债务,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之内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一方不知情,另一方可以向其他人要借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
你院()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婚姻法》(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其中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承担债务吗?
如果夫妻其中一放在外借钱,但是并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的,那么此时是不能认定为共同的债务的。如果是婚前已经欠了,但是确定是用在了夫妻生活中,那么是可以认定为时夫妻的共有债务,如果是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就要一同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借款人又不知情,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你院()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姻法》(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是否要一起还
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结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此时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需要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夫妻其中一人去世,另一方能否单独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份额的归属是吗
[律师回复]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对于其遗产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共同财产。也就是,父亲去世时,这套房产的一半是父亲的遗产,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按照您说的情况和《继承法》的规定,父亲遗产的法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亲的父母、母亲和“子女4人”。如果父亲对自己的遗产如何继承没有遗嘱,父亲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和“子女4人”平分继承,也就是,母亲和“子女4人”每人继承父亲遗产的五分之一,即整套房产的十分之一。在继承遗产以后,母亲拥有整套房产的五分之三,“子女4人”每人拥有整套套房产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母亲不同意,“子女4人”根本不能对此房做出任何出租、出售等处置。母亲既然拥有此房五分之三的产权,在此房出租的情况下,也就有权支配五分之三的出租收益,如果再加上“与母亲同住的一个儿子”所拥有的十分之一产权,只要母亲同意,此房百分之七十的出租收益给“与母亲同住的一个儿子”毫无问题。在我看来,其余三位子女如果为了每人十分之一的出租收益,完全置亲情于不顾,与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一位亲兄弟争,实在没有必要。建议,可以按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即更改房产证,将母亲和“子女4人”登记为产权所有人或共有人,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每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百分比。但房子的出租收益仍按母亲的意见办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有借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你院()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姻法》(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要不要还
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结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此时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需要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
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结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此时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需要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