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有哪些行为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基于非法获取财物的意图以及违反了信用卡相关法律条款,利用信用卡的方便性进行诈骗行为,从而获得财产价值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构成该罪名的症状通常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1、故意伪造信用卡或者在没有真实身份认证的前提下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
2、肆意使用已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便冒充他人使用其信用卡;
4、恶意透支并不及时偿还。对于此类犯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若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并且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规模,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关于涉案金额的具体认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包括伪造、盗用、使用过期卡、冒用他人卡及恶意透支等。量刑依据《刑法》,按数额不同分别处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甚至没收财产。涉案金额认定标准或因地域经济差异而异。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在认定为信用卡欺诈犯罪时,相关司法法规规定了以下量刑准则:
首先,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其次,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相应的惩罚则升级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构成信用卡诈骗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文规定,所谓信用卡诈骗罪,乃是以非法占有所图、公然违反信用卡管理规章制度为手段,借助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进行各类欺诈活动,从而骗得财物价值显著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这一犯罪行径须具备以下四大相关要素: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亦或是采用虚构了相关身份证明以此骗领到的信用卡来从事金融活动;其次,非法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第二,冒充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最后,恶意透支,这是指在持卡人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前提下,透出超过其应享有额度或规定期限的金额,且经过发卡银行方面两次书面催告要求还款之后至逾期三个月之内仍未偿还款项的行为。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涉及的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万元人民币,则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包括伪造、盗用、使用过期卡、冒用他人卡及恶意透支等。量刑依据《刑法》,按数额不同分别处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甚至没收财产。涉案金额认定标准或因地域经济差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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