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成立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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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贷款欺诈罪的构成条件,担保人要不要承担担保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担保人在签担保合同的时候,不知道借款人在欺诈,而且合同本身也没有无效的因素,那担保人可能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担保人知道欺诈还担保,那合同可能无效,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贷款诈骗罪成立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一、贷款诈骗罪成立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考虑到贷款欺诈罪的成立条件,担保人是否应承受担保责任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辨析。依照惯例,若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并未意识到借款人欺诈行为的存在,并且担保合同本身并不存在任何无效的因素,那么担保人很可能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然而,假如有足够确凿的证据显示担保人在明悉借款人实施贷款欺诈行为后,依然给予其担保支持,则该担保合同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如此一来,担保人才得以避免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考虑到贷款欺诈罪的成立条件,担保人是否应承受担保责任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辨析。依照惯例,若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并未意识到借款人欺诈行为的存在,并且担保合同本身并不存在任何无效的因素,那么担保人很可能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若有确证表明担保人明知欺诈仍担保,合同或无效,担保人不担责。

二、贷款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立,旨在针对那些以非法占有为唯一目的,通过虚构引入资金、项目等看似合理但实际并不真实的理由,运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利用虚假的各类证明文件,比如假冒的产权证书以作为担保;

超过抵押物品价值的部分进行双重或多重担保等各种手段,以此蒙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取大量贷款的行为。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定罪与量刑,依据如下:

1、对于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2、而对于涉及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3、至于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是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是没收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贷款诈骗罪3万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贷款诈骗罪乃针对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的行为所设立。其中,根据第一百九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凡涉及到的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自行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进行合理设定。在此基础上,若您所提及的诈骗金额为三万元,那么便已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因此,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作为惩罚。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立功表现等等。

考虑到贷款欺诈罪的成立条件,担保人是否应承受担保责任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辨析。依照惯例,若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并未意识到借款人欺诈行为的存在,并且担保合同本身并不存在任何无效的因素,那么担保人很可能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若有确证表明担保人明知欺诈仍担保,合同或无效,担保人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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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述分公司与总公司可作为共同被告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4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所以,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时,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为被告。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仍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的规定,执行总公司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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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设立不能时,发起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特有的责任。这主要表现在:第
一,发起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公司设立不能,发起人有无过错,在所不问,都要承担责任。

二,发起人所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为保护
第三人的利益,加重发起人的责任,责任的承担不以有行为的发起人为限,一切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二,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认股人因认购了公司股份与发起人之间形成了股份认购合同关系。当公司设立不能时,股份认购合同随之被解除,发起人与认股人双方均应恢复到没有出售和认购股份前的状态。公司法从保护弱者的立场出发,为保护认股人的利益,当公司不能设立时,把认股人作为特殊的债权人加以保护,即规定当公司设立不能时,认股人有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的权利。公司设立不能,除了发起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外,董事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主要有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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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领导以推销商品,在签订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履行合同过程中;情节严重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骗取财物,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扰乱了市场秩序,引诱,在签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数额较大的,并处罚金。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
合同诈骗罪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领导以推销商品,在签订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履行合同过程中;情节严重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骗取财物,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扰乱了市场秩序,引诱,在签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数额较大的,并处罚金。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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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家担保贷款要承担责任吗
帮人家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一般、或者连带担保责任。存在担保人的,担保人与债权人通常会签署一份担保合同。若是在担保合同之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担保人承担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我们在遇到帮人家担保贷款要承担责任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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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分公司对外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公司对外能否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诉讼主体地位的规定,是对分公司在作为被告情况下的程序处理,两条规定看似冲突,其实质具有内在统一性。
首先,公司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民事诉讼法则属于程序法,二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类似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现实与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公司法是对公司内部管理关系的分配。
最后,在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分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依据公司法判决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并不免除总公司的责任,总公司仍要对不足部分负有清偿义务。
在当事人只选择分公司作为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决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事人选择总公司,而不以分公司为被告的情况下,要以分公司的责任能力大小区别处理,分公司如果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应当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主体,或依职权追加被告,如果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比如以保险公司、银行为被告的诉讼,应当适用专门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情况下,分公司如果没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在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的同时,可以确定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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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未设立有哪些原因,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一、担保物权未设立有哪些原因担保物权的设立属于物权变动的一种,理应遵循法律的规定,相应地,担保物权未设立主要是由于欠缺相应的法律要件而致,归纳起来有以下情形:
(一)以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因未办理登记,导致抵押权未设立;
(二)因出质人未交付质押财产;
(三)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当事人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抵押人未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
(四)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二、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如果担保物权未设立的原因可归责于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区分担保物提供的主体来处理。当担保物系由债务人提供时,保证人应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担保物系由第三人提供时,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具体原因是:
(一)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担保物权未设立存在过错担保合同签订后,如果担保合同不存在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等情形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积极全面的履行担保合同确定的义务,包括办理登记、交付质物等,促成担保物权有效设立,实现担保物的特定化,担保债权实现。从以上我们归纳的担保物权未设立的情形看,均是由于担保人和债权人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担保物权未设立,担保人和债权人是有过错的。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民事活动中的一条基本的原则。
(二)因提供担保物主体的不同导致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当担保物系由债务人提供时,如果担保物权设立,保证人只需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一个理性的债权人设立混合担保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会积极设立担保物权。此时,保证人也可在担保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对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均是无害的。而因其不履行义务导致担保物权未设立,但其利益不会受损,因为还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但此时却侵犯了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债务人承担最终责任的原则,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因此要求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是对债权人怠于履行义务的惩罚,也符合公平原则。当担保物系由第三人提供时,物的担保和保证彼此的,双方承担的是足额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第2款,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与担保物权未设立的后果是相同的,根据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的原则,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合同欺诈应承担什么责任,遇到合同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法,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当事人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指合同当事人在欺诈性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已交付于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合同当事人则不论是否具有过错都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的范围是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包括实物、货币等。
3、赔偿损失。欺诈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诈方经济利益的损失,欺诈方应当赔偿受欺诈方因欺诈行为的实施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一是订立合同的费用;二是履行合同的费用;三是合理的间接损失。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人民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在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在发现欺诈方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欺诈方潜逃之后,被欺诈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各种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骗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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