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若能展现出重大立功的表现,其认定标准通常囊括如下几类常见的情境:
首先是揭露他人重大犯罪事实,并且经过调查核实确属真实情况;
其次是向司法机构提供有助于侦破其它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同样需要经过严谨的调查核实以确认其真实性;
最后是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如能够及时制止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一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二是提供重要线索助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需经严格核实;三是阻止重大犯罪发生,避免严重后果。这些行为均需确凿证据,以彰显其立功之实。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做哪些
在被批准采取保证金形式的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内,如果未出现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皆可自由从事各项活动:
(一)没有经过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区域;
(二)若居所、任职机构以及联系信息有所变更,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之内,告知负责监管的执法机构;
(三)在响应法定传唤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证人出庭作证;
(五)不可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
此外,中国的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部门有权依据实际案件情况,指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遵守如下一种或多种规则:
(一)不得随意进入某些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某些特定人员面谈或通讯;
(三)不得参与某些特定的活动;
(四)应当将其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驾照等交由执法机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是什么
取保候审制度乃我国刑法范畴内之重要法律程序,旨在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其诉讼过程中给予适当的人身自由保障。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则表明该被取保人已经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未能严格遵循法律所设定的行为准则。就法律层面而言,首先,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新近发生的犯罪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其次,原先所办理的取保候审将被依法撤销,犯罪嫌疑人员也将会被重新收押。在接下来的事例审理过程中,新犯下的罪行将与先前被取保的罪行合并处罚,司法机关将根据所有犯罪事实、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决定最终的刑罚裁决。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一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二是提供重要线索助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需经严格核实;三是阻止重大犯罪发生,避免严重后果。这些行为均需确凿证据,以彰显其立功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