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没有成功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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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的成功率高低,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嫌疑人被判的刑罚较轻,或者只需要附加刑,并且不太可能再次危害社会,或者嫌疑人患有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那么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就比较高。不过,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嫌疑人的个人状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
取保候审有没有成功的

一、取保候审有没有成功的

取保候审是否能够取得成功,这是一个受到诸多因素影响的复杂问题。通常来讲,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也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其再次危害社会,那么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安全隐患的范畴内,那么他(她)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机会也是较为可观的。

然而,在最后的阶段中,不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具体案情、个人身体状况以及司法机关对于整个事件的判断等都需被考虑进去,才能够确定取保候审是否能够真正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成功与否受多因素影响。通常,若嫌疑人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且不会再次危害社会,或身患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取保候审可能性较大。但最终决定需综合案情、个人状况及司法判断。

二、取保候审是就有案底了吗

刑事司法程序中,是否留下案底的判定标准在于判决结果而非取保候审的执行状况。

这是因为在确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阶段中,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来维系司法程序的进行。

此时,由于缺乏充足的证据和对相关事实的确凿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法被及时定罪量刑,因此也就不可能产生案底。

然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相关机构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两种具体的措施。

在此期间内,需要保持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同时,也需要谨守法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的适用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把控,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透明及有效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开庭会有律师

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自动确定开庭审理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出席。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规定,被告人有自主权来决定是否寻求律师的帮助以进行辩护。若是被告人对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或者事件的复杂性较高,那么寻求律师的协助无疑是明智之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协助被告人进行有力的辩护、以及与公诉机关就证据和法律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等等。倘若被告人未能聘请律师,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因此,是否需要律师参与庭审,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个人意愿及其所面临的具体案情。

取保候审成功与否受多因素影响。通常,若嫌疑人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且不会再次危害社会,或身患重病、孕妇等特殊情况,取保候审可能性较大。但最终决定需综合案情、个人状况及司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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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手续有哪些功能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二审手续有哪些功能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程序是救济程序,设立二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错误的裁判,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的二审是对一审审判活动的延续。在这一审判模式下,刑事二审程序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功能,即权利救济功能和裁判过滤功能。
1、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权利救济功能
权利救济包括对实体权利的救济和对程序权利的救济。对实体权利的救济主要是通过纠正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刑法适用方面的错误,来实现对刑事责任的公正评价。对于被告人来说,一审错误地认定其实施了犯罪行为,错误地认定了对其不利的情节,以及应当认定却没有认定对其有利的情节,都是对其实体权利的侵犯;此外,在罪名认定和刑罚裁量方面错误地适用了刑法条文,对被告人判处了过重的刑罚,也同样是对其实体权利的侵犯。而对于公诉机关来说,其依法享有求刑权,因而,一审判决无论将有罪认定为无罪,还是将重罪认定为轻罪,都可能构成对其权力的侵犯。在上述情况下,被告人和公诉机关都应当被赋予通过二审程序寻求救济的机会,以消除一审判决的不公正。对程序权利的救济主要是通过审查和发现一审在诉讼程序上的违法,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判。
刑事二审程序的主要设立目的就在于为一审被告人提供救济。除法定例外情形外,被告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要求二审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上诉权是世界各国赋予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凡被判定有罪者,应有权由一个较高级法庭对其定罪及刑罚依法进行复审。”此外,为公诉机关提供救济也是二审程序的设立目的之一。在控审分离的原则支配下,一审有可能作出不同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认定,对此,公诉机关有权通过二审程序表达意见,要求二审纠正一审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错误。所以,权利救济功能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
2、刑事二审程序的附属功能——裁判过滤功能
刑事二审程序的裁判过滤功能主要是通过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程序进行审查来实现的,其审查依据应当是一审移送的案卷材料。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二审的庭前审查职责。该法第187条要求二审在开庭审理前以“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的方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并规定“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我国的二审裁判并不是脱离一审判决而产生的,二审裁判建立在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并且,除发回重审外,二审应当在终局裁判文书中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或者变更。所以,二审应当对一审判决的全部内容予以审查和把关,以防二审裁判中所确认的一审判决内容存在重大瑕疵,确保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可见,其审查范围应当是一审判决文书所记载的内容为限,而是否属于上诉或抗诉范围在所不论。这种对一审判决的过滤原本不是刑事二审程序设立的目的,而是由我国现行的裁判生成机制所决定的。所以,裁判过滤功能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附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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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程序有哪些功能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二审程序有哪些功能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程序是救济程序,设立二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错误的裁判,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的二审是对一审审判活动的延续。在这一审判模式下,刑事二审程序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功能,即权利救济功能和裁判过滤功能。
1、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权利救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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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步骤有哪些功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审程序是救济程序,设立二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错误的裁判,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的二审是对一审审判活动的延续。在这一审判模式下,刑事二审程序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功能,即权利救济功能和裁判过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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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二审裁判并不是脱离一审判决而产生的,二审裁判建立在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并且,除发回重审外,二审应当在终局裁判文书中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或者变更。所以,二审应当对一审判决的全部内容予以审查和把关,以防二审裁判中所确认的一审判决内容存在重大瑕疵,确保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可见,其审查范围应当是一审判决文书所记载的内容为限,而是否属于上诉或抗诉范围在所不论。这种对一审判决的过滤原本不是刑事二审程序设立的目的,而是由我国现行的裁判生成机制所决定的。所以,裁判过滤功能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附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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