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所能够达到的立案范围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持有非法占有目的,在签订及执行合同过程中,欺诈性地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大。具体而言,此种情况可能包括虚构单位或者冒充他人身份签署合同;使用伪造、篡改或失效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使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接收并占有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担保资产然后蓄意逃避等。特别需指出的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然而一般而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立案主要涉及非法占有目的,欺诈获取财产且金额较大。包括虚构单位、冒充身份签合同,使用伪造票据或产权证明担保,以及诱骗对方履行合同等。立案标准因地区差异,一般3000-10000元视为“数额较大”。
二、合同诈骗罪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关于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进行探讨,其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所涉罪行的严重性系针对的是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方所拥有之财产权益,这两方面的保护始终处于关键地位不容忽视。
其次,作为犯罪实施者,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组织机构都可能成为此罪行的隐秘定时炸弹。
再者,他们主观上必须要持有故意为之的态度,且他们的初衷必须是为了未经许可而获取他人财产。
最后,实施犯罪所需的具体行为则需要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即采用欺骗手段,借以获取对方资金,涉及金额较大者。
请注意,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涉嫌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采取虚构设分公司或冒用他人名义等方式缔结合同;
2.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证书以掩盖真实产权情况并以此为保证;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时,通过先行承诺或提供部分执行协议的方式来诱惑另一方继续自愿签订并履行合同;
4.在接受到对方支付的货物、定金、预付款或担保资产之后,于第三者无法找到己方踪迹之处隐藏身份;
以及5.利用其他任何手段,将被害人财物据为己有。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有效吗
在合同诈骗罪的具体事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往往被辨识为无效性质。原因在于,该种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终极目的,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环节中,通过各种欺骗性的手段从中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不仅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某一方当事人所实施的诈骗行为并没有对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并且也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仍然有可能被视为有效。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合同本身就是通过犯罪手段来实现的,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合同都会被判定为无效。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具体合同效力的判断,还必须要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合同诈骗罪立案主要涉及非法占有目的,欺诈获取财产且金额较大。包括虚构单位、冒充身份签合同,使用伪造票据或产权证明担保,以及诱骗对方履行合同等。立案标准因地区差异,一般3000-10000元视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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