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构成的前提条件包含哪些
在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是否成立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前提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实施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等行为;
其次,犯罪嫌疑人也可能实施了使用已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
此外,犯罪嫌疑人还有可能通过冒充他人身份来使用其信用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恶意透支的情况,那么这将成为认定其构成此罪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信用卡的规定额度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而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催收之后仍然拒不偿还欠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需满足:伪造、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卡,冒充他人使用卡,或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逾期透支,经催收仍不还款。这些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基本前提。
二、信用卡诈骗罪,恶意投资2万,量刑多少
依据我国司法体系的现行规定,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视为犯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还要额外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如果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同时还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而言,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需要额外支付五万元至上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或者没收其财产。
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行使伪造的信用卡,即未经相关机构授权或认证制作的信用卡;
或者是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领取到的信用卡;
(2)使用废弃的信用卡;
(3)冒充他人使用信用卡;
(4)恶意透支信用卡,即持有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先前约定的限额和期限来透支信用卡,而且在被发卡银行通知催收之后仍然不愿意偿还的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恶意透支”特指上述的第四种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采取盗窃手段获得了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自己使用的话,那么将会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5万元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中的五万元作为立案标准,仅适用于恶意透支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但又不足五十万元的情况。
所谓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超出了法定额度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且在被发卡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在此所指的“数额”,并不包含发卡银行所征收的复利、滞纳金以及手续等相关费用。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采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甚至利用虚假的身份证件申领信用卡实施其他形式的信用卡诈骗行为,立案标准并不完全依赖于五万元这一界限。
因此,在具体的定罪量刑过程中,除了要考虑犯罪的情节、手段和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等因素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需满足:伪造、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卡,冒充他人使用卡,或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逾期透支,经催收仍不还款。这些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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