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是服刑阶段吗
取保候审与服刑阶段并非同义词。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意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公安部门、人民检察署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遭受拘捕或已遭拘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已经开始承受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服刑,是刑诉中强制措施。针对未拘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担保、保证金及保证书,防止逃避法律程序。期间需守规,但非服刑,仅保证随传随到,未受刑罚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时,依据法律规定需遵循如下几项准则:
首先,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地区居住,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都严禁擅离;
其次,无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信方式有何变更,均应在发现变化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再次,当受到传唤的指令时,应尽速到位参与审理;
最后,不应该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们为案件提供公正的证词,亦不能损毁、篡改或编撰可能影响司法审判的相关证据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与第四款之规定,所有接收过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首当其冲的即是未经执行人员授权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居住地,包括市区及乡村区域之内;
再者,当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时,也应在发现变化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声明;
此外,如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审理;
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禁止销毁证据或者违背事实编造证词;
最后,亦严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同伙。
如有违反上述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行为,情节严重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实行拘留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的办案期限规定是多少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依据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所取得的进展情况来做出是解除当事人取保候审状态还是转换其强制性拘禁方式的决断。
具体来说,倘若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期满后仍旧未能达成案件澄清的目的,那么就应对该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或采取其他形式的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同样地,对于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负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案件,如果办理期限已经届满,也应该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在整个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行为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们失去取保候审的资格。
取保候审非服刑,是刑诉中强制措施。针对未拘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担保、保证金及保证书,防止逃避法律程序。期间需守规,但非服刑,仅保证随传随到,未受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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