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罪毒品种类有哪些
在贩卖毒品罪中,贩售的毒品类型纷繁多样,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种类,以及那些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国家法律管制、可能会导致人产生强烈依赖欲望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对于贩卖毒品这一严重违法行径,不论贩卖的毒品种类或数量如何,均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罪涉及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多种毒品,及受国家管制的麻醉与精神药品,这些药品易致强烈依赖。对此罪行,无论毒品种类或数量,均应依法追究贩毒者的刑事责任,以严惩不贷。
二、贩卖毒品罪的刑事年龄
在我国,对于出售毒品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凡是已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士,如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强暴、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犯行为,均应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
然而,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如果触犯了上述法律条款,同样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请注意,对于那些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个体,如实施了故意杀戮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这两种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或者采用特别残酷和极端的方式使他人受伤并留下严重残疾,而且案件情节极为恶劣,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追究其法律责任时,该未成年人同样必须履行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贩卖毒品罪多少岁该负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凡已满十四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士,如涉及到贩卖毒品活动,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当满十六周岁的个体实施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时,均需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贩卖毒品罪行属于性质恶劣且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论涉案毒品数量多寡,都应该追查并依法进行刑事处理。针对未成年人事先涉嫌贩卖毒品的情况,法院在判刑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其年龄阶段,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多重因素,始终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惩处处置为辅的审判宗旨。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此举并不代表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放任或纵容,只是我们正在努力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法律效应与社会后果的最佳平衡点。
贩卖毒品罪涉及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多种毒品,及受国家管制的麻醉与精神药品,这些药品易致强烈依赖。对此罪行,无论毒品种类或数量,均应依法追究贩毒者的刑事责任,以严惩不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