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积极退赃代表什么
在取保候审阶段,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主动积极地退还违法所得,那么这通常是他们具有良好认罪悔过心态的表现。这种举动很有可能对于案件的后续处理过程以及最终走向产生有益的推进作用。在当代的司法实践领域,这种积极退赃的行为极有可能被作为衡量减缓刑事惩罚的重要考量依据之一。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地展示出犯罪者对于自身犯罪行为的深刻认知与彻底悔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犯罪行为而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积极退赃并不能直接导致刑事处罚的豁免,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到案件的所有相关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取保候审阶段,积极退赃体现认罪悔过,或可减缓刑事惩罚。此行为弥补经济损失,显示悔悟,但不直接豁免刑罚,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到案件的所有相关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等。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出去工作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外出自主就业活动的。
然而,必须要得到对应的执法机构,也就是公安机关的明确批准方可离开固定居所。
如果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设置地点,该证人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将会受到以下相应处罚:
被处以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被没收的严厉处罚;
另外,针对具体事由,还会要求当事者写下书面的自我检讨悔过书,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其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新的担保人,或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作出逮捕决定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关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多久
取保候审的时间范围原则上最多不可以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内,被保释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绝对禁止未经监管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在市或县的行为;如果地址、职业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当在24小时之内如实告知监管机构;当需出庭或接受询问时,务必准时到场等等。误犯上述规定的话,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将会受到部分或全额扣除,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监管机构将决定是否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
取保候审阶段,积极退赃体现认罪悔过,或可减缓刑事惩罚。此行为弥补经济损失,显示悔悟,但不直接豁免刑罚,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到案件的所有相关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