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否是危安案件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都会危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
危险驾驶罪是否是危安案件

一、危险驾驶罪是否是危安案件

将其归入危安事件的范畴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所谓“危险驾驶罪”,意为以下四种特定情形下的驾驶行为:在道路上以驾车竞逐为乐,且情节严重者;酒精过甚而进行机动车辆驾驶的;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等犯罪行为主要着眼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与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将其归入危安事件不切实际。“危险驾驶罪”指:道路竞逐驾驶且情节严重;酒驾;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保障公众安全。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量刑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处以拘留罚金的严厉惩罚:

(1)追逐竞赛且情节恶劣者;

(2)酗酒后驾车的人员;

(3)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服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承载量,甚至严重超过规定高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

对于前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如果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刑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予以惩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造成人员死亡怎么判

在众多以危险方式驾驶车辆导致人员死亡的事例中,司法实践已经明确指出,相关行为不再仅仅是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而可能升级为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问题,我们需要审慎考虑并且结合多方面的因素予以评定。

例如,倘若当事人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以至于受害者最终不治身亡,那么这类情节将会让犯罪嫌疑人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戒。

然而,假如这起交通事故没有引发逃逸事件,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后不仅选择逃逸,而且还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出现,比如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划分、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进行赔偿、是否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等各种情节。

与此同时,法官还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公正且合理的判决。

将其归入危安事件不切实际。“危险驾驶罪”指:道路竞逐驾驶且情节严重;酒驾;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保障公众安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危险驾驶罪是否是危安案件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6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危险驾驶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这是属于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应当是对此判处拘役的。危险驾驶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险驾驶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危险驾驶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他们单位的一个同事犯了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的区别是啥
[律师回复] 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同时其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危险驾驶行为可能构成的其他犯罪之一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之前,特别是200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之后,大多数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酒驾驶行为都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这表明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因此,明确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适用的关键之一。 由于危险驾驶罪的基本犯是抽象的危险犯,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体的危险犯,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第一百一十四条基础上的结果加重犯,并且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就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的区分标准而言,可以认为二者只是危险程度的不同,即抽象的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的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那么,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关系便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只有侵害法益的抽象的危险,那么只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具体的危险,那么构成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后者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应以第一百一十四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再次,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实际损害,驾驶人对侵害法益的具体的危险具有故意,但对致人伤亡等实害结果仅具有过失,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法定刑较高,所以应以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最后,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实际损害,驾驶人对侵害法益的实害结果具有故意,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法定刑较高,所以应以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接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危险驾驶行为所产生的具体的危险,其和抽象的危险的判断有何区别。对抽象的危险的判断,应当将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作为判断资料,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标准判断有无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危险。但对于具体的危险的判断则不同,应当将行为时的主客观情况作为判断资料,以客观的立场判断具体危险的有无。就醉酒驾驶行为来说,以下行为应被认定为具有具体的危险:
1.醉酒后在丧失驾驶能力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人多的公共道路上高速行驶;
2.醉酒后在丧失驾驶能力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通常因为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和不良后果,而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要是行为人做出干扰司机安全驾驶的危险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按照妨害驾驶罪进行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危险驾驶的治安处罚
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但治安法并不适用于此类罪行,只能由刑法进行惩处。 在道路上,若有人无视交通法规,恶意追逐、酗酒驾车或违规运输危险物品,均被视为危险驾驶犯罪。 根据刑法,犯罪者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等严厉处罚,以维护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危险驾驶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者概念不同 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两者犯罪构成不同1、客体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观故意不同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4、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要求有严重后果,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罪,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没有发生严重够过,也可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要求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是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并不要求以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可构成本罪。   5、处罚不同。交通肇事罪最高为有期徒刑,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位死刑。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危险犯吗?
妨害安全驾驶罪不是危险犯,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要分为两个罪名,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危险驾驶罪。两者的的区分主要是看对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如果是构成严重后果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妨害驾驶罪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个同事今天没有来上班,听别的同事说是因为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被带走了,请问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明确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适用的关键之一。 由于危险驾驶罪的基本犯是抽象的危险犯,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体的危险犯,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第一百一十四条基础上的结果加重犯,并且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就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的区分标准而言,可以认为二者只是危险程度的不同,即抽象的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的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那么,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关系便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只有侵害法益的抽象的危险,那么只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具体的危险,那么构成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后者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应以第一百一十四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再次,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实际损害,驾驶人对侵害法益的具体的危险具有故意,但对致人伤亡等实害结果仅具有过失,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法定刑较高,所以应以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最后,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实际损害,驾驶人对侵害法益的实害结果具有故意,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近由于经常看到有人飙车,但是不知道会怎么处罚,现在想了解一下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似乎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其实则不然。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交通肇事罪是由违章驾驶行为(如闯红灯、超速驾驶、酒后驾车等)和致人死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损害结果所构成,行为人对实害结果的发生只能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对于违章驾驶的主观态度,则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如此看来,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驾驾驶便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违章驾驶行为,可见,两罪之间存有一定联系。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作以下分析:
1、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交通肇事罪是一种结果犯,因此,若醉驾没有造成任何实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小于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结果,则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若醉驾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关于后果的要求,且行为人对实害结果仅有过失时,此时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因为此种情形下,出现的实害结果已经超出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范围,自然没有其适用的余地,醉驾行为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只能从重处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
二、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故意犯罪,都为刑法分则第二章中的罪名,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且性质上同属于危险犯,这使得对他们的区分并非易事。而要准确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键是要弄清楚危险驾驶行为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一般认为,“以其他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换言之,只有当醉驾行为造成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此时,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反之,若醉驾行为只是造成一般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就只能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危险驾驶罪是否是危安案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