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不是追诉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危险驾驶罪有追诉期,这个追诉期是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判拘役,刑期是1到6个月,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法律规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是五年。所以,危险驾驶罪因为最高刑是拘役,它的追诉期也是五年以内。
危险驾驶罪是不是追诉期限

一、危险驾驶罪是不是追诉期限

关于危险驾驶罪,其罪行是存在追诉期限的。而这个追诉期限却是依据法定的最高刑法条款来进行制定和规范的。在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危险驾驶罪,法定的刑罚类型主要为拘役,同时还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然而,拘役的具体期限往往会被规定在1个月至6个月之间不等。在追诉期限方面,我们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以下情形的犯罪行为将不会受到司法部门的进一步追究:如果某种罪行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么该种罪行的追诉期限将会被设定为五年。举例来说,像危险驾驶罪这种法定最高刑为拘役、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相应的追诉期限便也会被设定在五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危险驾驶罪有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制定。该罪常处拘役1至6个月,可并罚金。法律规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为五年。因此,危险驾驶罪因最高刑为拘役,其追诉期亦为五年内。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判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凡涉嫌危害驾驶犯罪者,将面临被判处拘役刑罚并附带罚金处罚的严厉追究责任

具体而言,以下行为皆可能构成此犯罪行径:

首先,行为人为追求刺激或竞技目的,在公路上进行竞速行驶,且情节恶劣至极;

其次,行为人在意识不清醒或无法自我控制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车辆;

再者,行为人不法行事贯穿于自身职业,例如,在承担校车运营服务职责或是从事旅客运输活动时,出现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若行为人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众安全产生潜在威胁,亦应当视为危险驾驶犯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判处罚金吗

危险驾驶罪通常会伴随罚金的判处。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该罪名涵盖了众多行为种类,如因酗酒导致驾驶机动车之行为、竞速夺先行为之情节严重者等等。司法实践经验表明,一经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除了有可能遭遇刑事拘留这样的主刑处罚之外,往往还会伴随着相应的罚金处罚。关于罚金金额的制定,会充分兼顾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大醉程度、所驾乘机动车具体类型、行驶道路状况、车速控制、是否已经产生实质性的损害结果以及其是否表示认罪与悔过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后予以明确。然而从整体上看,危险驾驶罪的刑罚相对于其他犯罪类别而言算是比较轻度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违法者起到警醒与教育的作用,从而提高社会大众对于此种犯罪行为的警惕性,进而有效地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危险驾驶罪有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制定。该罪常处拘役1至6个月,可并罚金。法律规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为五年。因此,危险驾驶罪因最高刑为拘役,其追诉期亦为五年内。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危险驾驶罪是不是追诉期限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3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危险驾驶罪有无追诉期限
在法律上,对于危害驾驶罪有明确的追诉时效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拘役,在五年内没有再犯罪,那么就不再追诉了。所以说,危害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二哥性子急开车非常快,后来他又给别人拉大货车,货车上的东西非常多,因为工作非常累,二哥就超出载重量把剩下的货全部都装上,结果路上被交警拦下,说危险驾驶,请问危险驾驶罪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回复] 根据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可以延长的,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通常为五年。该罪名最高刑罚不超五年有期徒刑,故五年后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常处拘役或罚金,适用五年追诉时效。这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明确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通常为五年。该罪名最高刑罚不超五年有期徒刑,故五年后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常处拘役或罚金,适用五年追诉时效。这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明确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危险驾驶罪追诉期限有多少年
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根据《刑法》规定,涉及最高法定刑罚未超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介于五年至十年的,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为二十年。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拘役,因此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如何追究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是指哪些
危险驾驶罪中的追逐竞驶行为,是指在城市或乡村道路上,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并相互竞赛、追逐,甚至实施其他危险动作。这种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给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潜在危险,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危险驾驶罪是不是追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