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不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着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该所在单位中的资金非法转移至自己的私人财产领域中或是以借贷的形式出借予他人,这之中需要达成的条件就是资金转移的金额必须达到巨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收回的地步,又或者资金转移的总额虽然没能达到上述要求,却已经被用于营利性质的行为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然而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并不构成罪行:
1.资金的使用过程都严格遵循了合理合法并经过了权威机构批准的各项流程,并且其使用目的也完全符合该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合法权益。
2.虽然在特定时间段内该资金确实被用于单位的运作,但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立即得到了归还,因此并未对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以及日常运营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损害。
3.使用者并未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是通过正常的业务流程或者合法的途径来获取资金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等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转或借贷单位巨款至个人,若金额巨大超三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但以下不构成罪:资金合法使用、短暂借用未损单位利益、非利用职务便利合法获资。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要求,若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能够满足同时存在如下条件,则可得到缓刑判决:
首先,其犯罪行为应属于情节轻微境况,其次,必须流露出真诚悔过之意,再次,必须确保缺乏再犯类似罪行的潜在风险,最后,不得判定缓刑将会给所住社区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针对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华已至75岁的长者,由于他们具备特殊身份与社会责任,故控方必须给予特别关注并在可能情形下给予缓刑判决。
此外,缓刑期间的犯罪者,虽已得到从宽处理,但所判之附加刑仍然需严格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等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转或借贷单位巨款至个人,若金额巨大超三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但以下不构成罪:资金合法使用、短暂借用未损单位利益、非利用职务便利合法获资。